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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就完善「愛國者治港」有關制度 舉辦座談會聽取香港各界意見 夏寶龍出席

政事

中央就完善「愛國者治港」有關制度 舉辦座談會聽取香港各界意見 夏寶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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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就完善「愛國者治港」有關制度 舉辦座談會聽取香港各界意見 夏寶龍出席

2021年03月01日 19:30 最後更新:19:32

夏寶龍表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關鍵。

新華社報道,中央有關部門2月28日至3月1日在深圳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香港社會各界代表人士對完善「愛國者治港」有關制度的意見。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與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了座談會。

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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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疫情防控需要,座談會採取小範圍、多場次方式進行。來自香港工商、金融、專業、勞工等界別以及特區政府的代表人士在座談會上暢所欲言,踴躍表達意見。與會人士一致表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把「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落到實處。由真正的愛國者掌握香港的管治權,天經地義,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允許不愛國的人治理國家或國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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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士一致認為,香港社會政治領域出現種種亂象的一個重要根源是「愛國者治港」原則還沒有得到完全落實,應當依法儘快對香港選舉等制度加以完善,並尊重中央對選舉制度的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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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士還紛紛表示,實現「愛國者治港」是香港達到良政善治的必由之路,除了要完善有關制度,還需要從加強管治人才考察選拔、加強國民教育、改善輿論環境等方面綜合施策。香港只有在政治上儘快實現撥亂反正,才能夠為解決深層次經濟民生問題創造條件。與會人士還就完善香港選舉等制度提出了具體建議。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

夏寶龍表示,中央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不會變。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關鍵。為此,要完善有關制度,確保香港的政權機關牢牢掌握在真正的愛國者手中。愛國就是愛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絕大多數市民都是愛國的。中央有關部門會繼續聽取香港各界人士關於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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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通過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全文)

2021年03月11日 17:16 最後更新:23:59

新華社消息,3月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通過時,人民大會堂會場內響起經久不息的熱烈掌聲。這是繼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指出,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會議認為,香港回歸祖國後,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的規定,以及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決定。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共9條。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決定明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必須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切實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選舉委員會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等五個界別共1500名委員組成。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不少於188名委員聯合提名,且上述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選舉委員會以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行政長官候任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選舉產生。

決定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會常委會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

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依照本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依法組織、規管相關選舉活動。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安排和選舉組織等有關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全國人大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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