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42人法院外涉群聚等接告票 男律師拒出示身分證被捕

政事

42人法院外涉群聚等接告票 男律師拒出示身分證被捕
政事

政事

42人法院外涉群聚等接告票 男律師拒出示身分證被捕

2021年03月02日 10:50 最後更新:10:52

警方向集結群眾發出警告。

警方表示,昨日(1日)上午約7時起,有人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外一帶聚集及叫口號,警方向集結群眾發出警告,惟部分人拒絕聽從警方指示離開。

Eyepress圖片

Eyepress圖片

截至昨日晚上8時30分,警員共向19男19女發出《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向4名男子發出《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定額罰款通知書。

昨日在法院外有多人聚集至晚上仍未散去。

昨日在法院外有多人聚集至晚上仍未散去。

於同日晚上約9時半,一名34歲姓丘本地男子越過警方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設立的封鎖線。警員遂上前截查及了解,經多次警告後,該名男子表現不合作並要求繼續前進,而且拒絕出示任何身分證明文件,遂以「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將他拘捕。該名男子現被扣留調查。

Eyepress圖片

Eyepress圖片

警方指,當時是按行動需要設立封鎖線,所有進出封鎖區的人士如有合理目的,並持相關證明,均可獲許出入封鎖區。

Eyepress圖片

Eyepress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終院指限聚令已失效詮釋無意義 拒批李卓人等人上訴許可

2023年09月07日 16:34 最後更新:16:34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李卓人。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