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間須聽從感化官指示
16歲男學生於前年「大三罷」當天在天后被警察截查搜出噴漆、面罩、剪刀、無線電通訊器等物,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資料圖片
學生早前認罪,主任裁判官錢禮今在觀塘法院判處學生接受18個月感化令,其間須聽從感化官指示工作、居住和參加活動。
裁判官錢禮(小圖)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被告劉子熹(17歳),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天后廟道及高士威道交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一部手提式無線電通訊器。
資料圖片
根據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早上6時許,有警員在天后一帶巡邏,被告見到警員便快步離開,警員覺得可疑於是上前截查,在他的背囊內搜出剪刀、噴漆、面罩連濾芯、手套及無線電收發裝置。經查證後確認被告沒有相關牌照。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