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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生認攜對講機噴漆面罩 被判18個月感化令

政事

16歲男生認攜對講機噴漆面罩 被判18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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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生認攜對講機噴漆面罩 被判18個月感化令

2021年03月02日 19:00 最後更新:19:14

其間須聽從感化官指示

16歲男學生於前年「大三罷」當天在天后被警察截查搜出噴漆、面罩、剪刀、無線電通訊器等物,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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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早前認罪,主任裁判官錢禮今在觀塘法院判處學生接受18個月感化令,其間須聽從感化官指示工作、居住和參加活動。

裁判官錢禮(小圖)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裁判官錢禮(小圖)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資料圖片

被告劉子熹(17歳),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天后廟道及高士威道交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一部手提式無線電通訊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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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早上6時許,有警員在天后一帶巡邏,被告見到警員便快步離開,警員覺得可疑於是上前截查,在他的背囊內搜出剪刀、噴漆、面罩連濾芯、手套及無線電收發裝置。經查證後確認被告沒有相關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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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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