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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傳媒冀剔除報道限制 律政司方憂「報咗行唔得返轉頭」

政事

47人案傳媒冀剔除報道限制  律政司方憂「報咗行唔得返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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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傳媒冀剔除報道限制 律政司方憂「報咗行唔得返轉頭」

2021年03月03日 14:03 最後更新:17:16

大律師馬維騉指,有記者反映希望法庭放寬保釋程序報道限制。

民主派55人參與去年7月中「35+初選」,其中47人包括初選發起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等,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本周一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馬拉松式」法庭聆訊延續至今第3日,聆訊總歷時超過19小時,《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暫時聽取了39位被告的保釋申請陳詞,今午續聽取餘下8位被告申請,預計將於下午有最終定奪。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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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原訂中午12時開始,時至12時35分,主審庭仍未開庭,被告已悉數出庭,然而延伸庭直播仍然有畫無聲,在場記者及家屬鼓譟,向司法機構反映情況,司法機構表示將會書面交代。時至12時37分,直播終於播放聲音。

梁家傑及吳靄儀到庭旁聽。

梁家傑及吳靄儀到庭旁聽。

大律師馬維騉於12時42分開庭時發言指有記者反映希望法庭放寬保釋程序報道限制,馬大狀指為著社會公正,並讓人正確詮釋《國安法》條文,同時滿足律政司需要,希望蘇官行使酌情權剔除報道限制,讓傳媒報道各大律師庭上發言、就《國安法》精神及要求的解讀和看法。

惟有見案件將來或進入審訊,為平衡各方利益,馬維騉認為傳媒仍不應報道被告私人狀況,包括定罪紀錄、教育水平、經濟情況及醫療紀錄,以有效保障各方權益。馬維騉又補充,為免影響審訊,指控中被告言行詳情細節均不應報道。

大批市民在庭外等候入內。

大批市民在庭外等候入內。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則對申請有極大憂慮,強調法例已清楚列明傳媒的報道權限,「暫時睇唔到點解社會公正有需要」。楊又引唐英傑案及黎智英案,指出法官當時基於「被告的公正性」,而拒絕放寬限制,以確保被告人在日後辯護過程中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否則「報咗行唔得返轉頭」。

另外,由於警方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當中牽涉到其他嫌疑人,放寬傳媒報道或會導致證據洩露,妨礙調查。

楊續指,過去兩天有個別律師在庭上提及政治觀點,傳媒報道會造成社會不必要的情緒,對司法程序造成不便。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馬維騉逐點反駁楊美琪觀點,指保釋程序報道限制原避免潛在審訊陪審團成員因得悉證據外事情造成偏見影響審訊,故早已說明限制傳媒報道被告私人資料,再指基於唐英傑案已決定交予3位法官審理,《國安法》如此類推將有同樣安排,專業的法官將不會受影響,即使是陪審團審訊亦可由法官引導彌補負面影響,控方實在過慮。至於控方指或會影響目前的調查工作,驚動嫌疑人,馬維騉更感不解,指本案控罪詳情中列明4項行為包括組織、倡議、推廣及參選,任何潛在嫌疑人閱後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涉案,「睇唔到任何影響妨礙國安署人員調查資金流向或破解流動裝置」。

馬維騉強調本案關乎社會公正,任何審訊程序,公眾都應知悉控方抱持的立場、辯方如何解讀條文,是為公眾知情權。馬續指《國安法》自去年7月實施,對港人有莫大影響,不言而喻,傳媒廣泛報道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因此現階段其實應考慮以何等條款豁免限制,確保各方利益,多名辯方大律師點頭同意。

47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劉偉聰、黃碧雲、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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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 逃離香港的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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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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