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區議會秘書拒議題納入議程 羅健熙申司法覆核獲准

政事

區議會秘書拒議題納入議程 羅健熙申司法覆核獲准
政事

政事

區議會秘書拒議題納入議程 羅健熙申司法覆核獲准

2021年03月03日 15:28 最後更新:15:31

雙方需在14日內向法庭提交有關司法覆核的文件。

南區區議會主席暨民主黨副主席羅健熙,指出田灣區議員袁嘉蔚曾在區議會第五次會議中提出,要求南區警區提供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個案資料,但南區區議會秘書卻在今年6月24日決定不把有關會議記錄及錄音記錄,保存、紀錄、預備及上載至互聯網。羅健熙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南區區議會秘書的決定,周家明法官今頒布判詞,指把議題納入議程及上載會議紀錄是秘書的職責,認為此申請有合理爭辯及實際勝算,故批准羅的申請許可,審訊將另行排期進行,雙方需在14日內向法庭提交有關司法覆核的文件。

民主黨主席兼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

民主黨主席兼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

原告為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被告為南區區議會秘書。羅去年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民政事務總署南區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區議會) 葉偉思女士為該區議會的秘書,而《南區區議會會議常規》訂明秘書須負責撰寫會議記錄,並準備會議過程的錄音,同時應上載至區議會網頁。但秘書雖然紀錄袁嘉蔚提出「要求南區警區提供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個案資料」在會議議程中並上載,卻沒有公開發布相關會議記錄及錄音記錄。

羅健熙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羅健熙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羅健熙要求推翻南區區議會秘書的決定,並要求法庭宣布南區區議會秘書需根據《區議會條例》,公開發布有關會議記錄、討論文件及錄音記錄。

往下看更多文章

新一屆「三會」 宋芝齡等多名區會落選者獲委任

2024年04月01日 22:36 最後更新:04月02日 00:02

政府委任新一屆「三會」委員,當中包括藝人宋芝齡等多名去年在區議會選舉落敗的人。

其中,自由黨宋芝齡和新民黨黃守東獲委任為灣仔的分區委員會成員;民主思路葉浚生獲委任為元朗分區委員會成員;實政圓桌莊豪鋒出任屯門分區委員會成員。

宋芝齡FB

宋芝齡FB

「三會」是18區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新一屆委員的人數分別為1937人、536人、526人,合共2999人,包括全數470名現屆區議員,任期即日開始,為期2年。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政府表示,是根據「用人唯才」的原則,並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有關人士的才幹、專長、服務社區的熱誠,以及充分兼顧「三會」的職能等,從不同途徑吸納有志服務社會的合適人士加入;委任全數區議員為「三會」委員,可以進一步加強「三會」與區議會的聯繫和協作。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