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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再控11人暴動 官要求控方準備案發片段參考

政事

理大衝突再控11人暴動 官要求控方準備案發片段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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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再控11人暴動 官要求控方準備案發片段參考

2021年03月03日 16:05 最後更新:16:06

裁判官強調案件不應仍繼續在晚上處理,影響集中力。

前年11月理大校園被「佔領」,警方日前再拘控11名男女,控以暴動罪,案件昨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辯方保釋陳詞時,要求控方準備案發片段以供參考,強調案件不應仍繼續在晚上處理,影響集中力,案件今日下午繼續聆訊。

案件昨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昨午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首案為5男5女被告,年齡由17歲至24歲,分別為黃貴鴻、莫紫微、許銘晉、明子軒、陳嘉鋒、方穎雯、鄭卓琳、伍秀妮,謝源紹及朱健君,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即前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他人犯案。謝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前年示威者佔領理大與警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前年示威者佔領理大與警爆發激烈衝突。資料圖片

次案20歲被告余文博則被控兩項暴動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共四罪。

控罪指他前年11月17日及18日在同一地點犯案;另被控同月18日在理大康泰徑近暢運道管有雷射筆及抗拒警員23249。控方申請押後兩案至本月12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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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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