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念志另被票控襲警罪。
大埔區區議員文念志、姚鈞豪、連桷璋涉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區參與悼念科大男生周梓樂的活動中被捕,與另外兩名男子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和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等4罪,文另被票控襲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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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粉嶺法院再訊,所有被告均否認所有控罪,將於7月26日開審,審期為四日,期間各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為3名大埔區議員連桷璋(31歲)、姚鈞豪(22歲)及文念志(29歲)、兼職議員助理蘇揚浚(22歲)、攝影師蔡健瑜(36歲)。
5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姚、蘇和文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此外,蘇和文另各被票控一項襲警罪。
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粉嶺法院再訊,所有被告均否認所有控罪,將於7月26日開審,審期為四日,期間各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連桷璋
被告為3名大埔區議員連桷璋(31歲)、姚鈞豪(22歲)及文念志(29歲)、兼職議員助理蘇揚浚(22歲)、攝影師蔡健瑜(36歲)。
姚鈞豪
文念志
5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去年3月8日,在大埔安邦路近大埔超級城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姚、蘇和文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具罪。此外,蘇和文另各被票控一項襲警罪。
左起:連桷璋、文念志及姚鈞豪。資料圖片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