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初選案律政司撤銷覆核4人保釋 指社會不適宜評論案件

政事

初選案律政司撤銷覆核4人保釋 指社會不適宜評論案件
政事

政事

初選案律政司撤銷覆核4人保釋 指社會不適宜評論案件

2021年03月05日 18:47 最後更新:18:49

47名初選人士被「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惟律政司司長今決定撤銷覆核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的保釋,控方申請將4人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及提醒保釋條件後釋放4人。

獲准保釋的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 資料圖片

獲准保釋的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 資料圖片

律政司下午就檢控程序發聲明,指對於有人惡意攻擊律政司依法執行的決定,律政司表示有關行徑絕不能接受,同時亦提醒社會人士不適宜評論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的案件,又在聲明強調律政司沒有對尚在進行司法程序的案件加以評論。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政司昨日(4日)就保釋決定提出的覆核申請,該案件是涉及《香港國安法》第42條第2款的保釋申請。律政司指,終審法院在2月9日就如何適用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士的保釋申請已作出裁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條例》)第9H條,律政司司長可向法官(法官指上訴法庭法官、原訟法庭法官及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申請覆核裁判官准予保釋的決定;而《條例》第9J條指出,若裁判官拒絕准予某人保釋,該人亦可向法官提出保釋申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料圖片

律政司續指,一般被捕者被落案起訴和拘留後,必須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出席聆訊。審理的裁判官需要處理保釋事宜和即將進行的訴訟程序。若被告人在同一宗案件被起訴,按程序必須由同一位裁判官審理。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律政司今年內成立專門辦公室 推動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政策

2024年03月25日 18:39 最後更新:18:47

律政司今年內會成立專門的辦公室及專家委員會,推動《施政報告》宣布日後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的政策措施。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學院將定期舉辦實務課程、研討會及國際交流活動等,促進「一帶一路」地區交流,當局亦會加強與不同國際組織的合作。在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香港的定位為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為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並推廣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優勢和機遇,律政司一直加強與知名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機構合作,並爭取在香港落戶或開展活動。

其中,國際私法協會和律政司同意於今年11月初的香港法律周舉行期間,合辦第二屆亞太國際私法高峰會議,並已展開籌備工作,預計會議將吸引區內外的資深法律學者及從業者參加。律政司去年亦跟海牙國際私法會議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等國際組織,在香港成功舉辦活動。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