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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及學生涉藏索帶白電油等脫罪 官:警員證供混亂

政事

裝修工及學生涉藏索帶白電油等脫罪 官:警員證供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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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及學生涉藏索帶白電油等脫罪 官:警員證供混亂

2021年03月08日 17:19 最後更新:17:20

兩名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前年12月1日尖沙咀「毋忘初心大遊行」中,兩名男子涉嫌被搜出噴漆、白電油及索帶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物3罪。兩名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黃博昕。

黃博昕。

被告林志威(23 歲,裝修工人)被指管有一支黑色噴漆。黃博昕(24歲,學生)則被控管有兩罐白電油、一個打火機及一包索帶。

林志威。

林志威。

裁判官葉啓亮表示,拘捕林志威的鄧警員證供混亂,曾推翻自己作供。鄧曾指被告先自行跑走,後來又改稱速龍小隊舉起藍旗向前推進後,被告才跑走。葉官認為警員證供於一些重要情節上未必可靠。另外,鄧警員亦曾表示林被捕時戴有手套,但另一名在場的周警員,卻指被告沒有手套,卻不知道為何拍照時變成有手套,葉官認為手套可協助判斷被告是否有不當意圖。

九龍城法院 資料圖片

九龍城法院 資料圖片

另外,根據證人描述,黃博昕當時身穿紅衣,亦只在原地站立張望,明顯與其他「核心示威者」不同,而索帶一直放在背囊內,非觸手可及,索帶亦可以是日常用品。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前提下,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黃博昕(左);林志威(右)。

黃博昕(左);林志威(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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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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