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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警涉強姦20歲女 律政司指事主證供矛盾決定撤控

社會事

2警涉強姦20歲女 律政司指事主證供矛盾決定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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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警涉強姦20歲女 律政司指事主證供矛盾決定撤控

2021年03月11日 14:40 最後更新:17:07

去年11月,兩名男警員涉嫌於旺角強姦一名20歲少女。其中一人獲准保釋候查,原定於今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惟控方決定撤控,據了解,控方認為事主證供矛盾,前言不對後語,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控。

原定於今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原定於今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22歲被告蘇駿軒報稱警務人員,涉嫌在去年11月16日,在旺角一間酒店內強姦一名20歲少女。據指,被告現已離職。他早前獲准以10萬元保釋,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及需遵守宵禁令。

據悉,少女透過網上交友程式認識朋友,再透過朋友認識兩名涉案警員。控方認為其證供前後矛盾、可信性不足,終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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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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