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基金以資助本地機構或企業進行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
運輸署公布,行政長官於2019年《施政報告》公布設立的10億元智慧交通基金,將於本月31日起接受申請,以資助本地機構或企業進行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以便利出行、提升道路網絡或路面使用效率和改善駕駛安全。
行政長官於2019年《施政報告》公布設立的10億元智慧交通基金。資料圖片
運輸署公布,智慧交通基金將於本月31日起接受申請。
智慧交通基金接受公司、科研機構、專業團體、行業商會及非政府機構申請,申請機構分為公營和企業兩個界別。公營界別方面,資助金額最高為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9成;至於企業界別,資助金額最高為總核准開支的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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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應用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每項2,000萬元,純研究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每項800萬元,項目期限一般不應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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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就運輸署推行「易通行」計劃及寄失1萬8千張「車輛貼」事件發表全面調查報告,指事件難免令人感到運輸署推行「易通行」過於匆忙,安排不周,亦似乎過於樂觀。
調查源自一宗投訴,投訴人不滿運輸署寄失車輛貼,並認為「易通行」熱線要求他親身辦理車輛貼是無理,浪費時間。運輸署回應公署,事件屬電腦系統銜接出錯受影響個案。報告指,隧道費服務商發現,銜接運輸署電腦系統與「易通行」系統的電腦程式指令出錯,令部分地址未能完整地由運輸署的電腦系統轉移至「易通行」的系統。
申訴專員公署說,明白運輸署難以確保系統在實際執行時百分百準確,但有關問題發生於運輸署公布會寄出「車輛貼」後不久,並與署方預計實施「易通行」的日期相隔只有一個多月,受影響車主被要求需親自補辦申請,無疑會帶來不便,亦有推卸責任之嫌,難免令人感到運輸署在推行「易通行」上過於匆忙,安排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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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又指,發生寄失車輛貼問題後,運輸署未有立即與服務商商討和制定適切的跟進和善後安排,情況有欠理想。申訴專員認為, 投訴人對運輸署的投訴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