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資深大律師黃文傑,為處置可行性覆檢審裁處及處置補償審裁處主席,新任期由下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
許正宇。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處置可行性覆檢審裁處及處置補償審裁處,加強處置機制下的上訴機制,有效確保處置機制當局及獨立估值師作出合理和公平的決定。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資深大律師黃文傑,為處置可行性覆檢審裁處及處置補償審裁處主席。網圖
處置可行性覆檢審裁處及處置補償審裁處,是根據《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第 628 章)設立的法定審裁處,就任何人因處置機制當局及獨立估值師所作的指定決定感到不滿而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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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條例,金融管理專員、保險業監管局,以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是處置機制當局,並獲賦予一系列的權力,以進行有秩序處置,維持香港金融體系的穩定。獨立估值師可評定某處置前債權人或股東是否合資格獲付補償。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投資推廣署的家族辦公室團隊自2021年6月至本年3月底,共接獲超過650個在香港成立家族辦公室的查詢,主要來自內地、東盟國家、中東、歐洲及美洲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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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宇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根據投資推廣署委聘顧問的研究結果,估計去年年底約有2700間單一家族辦公室在港營辦,當中超過一半由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超高淨值人士成立。投資推廣署的專責團隊正協助64個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另外,當局收到136間正準備或已決定落戶香港,當中82間來自內地。
當局又說,在港家族辦公室不用向政府申報其資產規模及營運開支,個別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金額不會公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