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向10男1女外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中區警區牌照組聯同機動部隊警員昨晚10時30分在上環蘇豪區一帶巡查,警員巡至伊利近街發現一間餐飲業務處所於晚上10時後仍然營業。
一名30歲尼泊爾裔女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員將向其作出檢控。
其餘10男1女外籍顧客,年齡介乎30至60歲,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事
警員向10男1女外籍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中區警區牌照組聯同機動部隊警員昨晚10時30分在上環蘇豪區一帶巡查,警員巡至伊利近街發現一間餐飲業務處所於晚上10時後仍然營業。
一名30歲尼泊爾裔女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警員將向其作出檢控。
其餘10男1女外籍顧客,年齡介乎30至60歲,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工黨李卓人等人2020年五一勞動節以四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裁定違反限聚令,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成,判囚14天,緩刑一年半,包括李卓人、郭永健、何偉航及麥德正共四人,本周一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
終審法院9月7日頒布書面理由,指出限聚令在2023年3月31日起失效,已成為「一紙空文」,詮釋規例已完全沒有意義,亦不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日後有其他疫情出現亦未必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認為終院沒有必要就該規例作詮釋。
本案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處理,判詞指,即使工黨一方堅持日後如有類似疫情出現,當局或會實施類同的規例去禁止聚集,故認為案件爭議點具重大廣泛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法庭考慮SARS至新冠肺炎爆發相隔不足20年,希望終院批出上訴許可。但終院表示希望不會在短時間內出現其他流行病,但即使有新一輪疫情出現,亦無證據基礎假設當局會頒布同樣的緊急規例,遑論會選用類似措辭及詮釋。
終院認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措施,會根據該流行病的性質、傳染方式和其他考慮因素而定,當年SARS爆發與新冠肺炎的性質亦迥然不同,所採取的公共衞生措施也判若天淵,涉案的緊急規例並非成文法,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疫情的緊急情況及最新發展而訂立的公共衛生規例,有效期短暫並經常作出修訂,涉案規例在本案正審前更已修訂八次,故終院不會就該規例作詮釋,拒絕四人的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