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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飛虎隊無業男被控阻差辦公 警供稱任務最後終止

政事

涉偷拍飛虎隊無業男被控阻差辦公 警供稱任務最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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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飛虎隊無業男被控阻差辦公 警供稱任務最後終止

2021年03月22日 13:48 最後更新:13:59

案件今午續審。

前年11月「理大圍城」衝突期間,警方派出飛虎隊成員到理大附近的歷史博物館內執勤。43歲無業男涉拍下其中一名飛虎隊員的行蹤,並在網上發佈,該無業男子今於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受審。隸屬飛虎隊的警員A供稱,網上流傳警方在博物館勘察的照片。警長考慮到三人自身安全,決定終止任務並馬上撤離,三人乘裝甲車離開。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43歲被告陳志華案發時為博物館職員,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1月17日,於尖沙咀香港歷史博物館,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察A。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控方先傳召當時隸屬飛虎隊的警員A,他聯同警長及另一名隊員到博物館尋找觀察點,以監視理大外暢運道及科學館道一帶情況。警員A曾先後到館內三樓六號樓梯及二樓五號樓梯的窗前進行勘察,期間被告一直在身後帶路及提供協助,當時並無其他人在旁。警員A經比較後認為二樓景觀更適合執行任務,欲帶警長到二樓時收到通知,警方於博物館的行動已曝光,網上流傳警方在博物館勘察的照片。警長考慮到三人自身安全,決定終止任務並馬上撤離,三人乘裝甲車離開。警員A其後發現,網上流傳的照片為自己在三樓及二樓勘察時的情況。

被告陳志華;小圖為網圖。

被告陳志華;小圖為網圖。

辯方盤問下警員A承認,被告並沒有阻礙其觀察行動,有回答他的問題,亦不確定警方行動會否在裝甲駛進博物館時已曝光,及同意一般人應不能憑照片認出他。案件今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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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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