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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編導蔡玉玲721節目查車主資料 裁定表證成立

政事

港台編導蔡玉玲721節目查車主資料 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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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編導蔡玉玲721節目查車主資料 裁定表證成立

2021年03月24日 11:15 最後更新:11:36

案件今日(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涉嫌去年製作節目報導元朗「7.21」事件時就車牌查冊,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案件今日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為期今明2日,由裁判官徐綺薇處理。控辯雙方將爭議是否屬「虛假」及「要項」。徐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決定不傳召證人,蔡玉玲亦不作供。

蔡玉玲就車牌查冊,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資料圖片

蔡玉玲就車牌查冊,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資料圖片

是次審訊控方由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辯方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甫開庭蔡玉玲便清晰否認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控罪。

蔡玉玲。資料圖片

蔡玉玲。資料圖片

劉德偉交代控方只需以書面證供方式,呈遞唯一一名證人運輸署行政主任蕭庚潤(音譯)供詞。控方先讀出雙方同意案情,再讀出蕭2份供詞,完成了控方案情。審訊現播放涉案《鏗鏘集》節目《誰主真相》一集,以輔陳政龍作中段陳詞之用。控方決定不會傳召證人出庭。

蔡玉玲。資料圖片

蔡玉玲。資料圖片

辯方大狀陳政龍於片段中指出,拍攝到涉案車輛前年7月21日晚上8時35分左右到場,有白衣人在車尾拿出竹枝向眾白衣人分發。片段又交代查冊後發現車輛由一間公司登記做車主,登記地址為另一間物業公司,並播出訪問片段,受訪者指車輛用作中港貿易生意,已轉手予長居深圳的朋友。

蔡玉玲涉嫌去年製作節目報導元朗「7.21」事件時就車牌查冊,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

蔡玉玲涉嫌去年製作節目報導元朗「7.21」事件時就車牌查冊,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

陳政龍中段陳詞指爭議控罪中「虛假」部分,認為蔡玉玲查冊時剔選用以作「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相關用途」聲明屬實。陳政龍指車輛當日在道路上行駛,用以運輸疑似罪犯及武器,蔡玉玲查冊為辨認車輛及其負責人,當屬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陳述概括籠統,「無可能虛假」。

37歲記者蔡玉玲被控分別於去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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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曾反被港台管理層怪罪 蔡玉玲:裁決未能反映司法制度公正

2023年06月07日 10:58 最後更新:10:59

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製作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專題報道時查冊車牌,前年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經上訴前日獲終審法院裁定無罪。蔡玉玲7日早上在商台節目表示,不同意特首李家超所指裁決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又指事發後個別管理層連自己的員工都不支持,令她感覺被怪罪。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冀日後查冊放寬

蔡玉玲指,裁決不能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因為不能假設所有被告都有精力和能力上訴到終審法院,而由一名本身無辜的被告,花無數資源和精力證明自己無罪,本身亦有不妥。她認為司法系統掌握龐大資源,反問裁決是否反映案件中,由警方拘捕到律政司決定檢控是否都沒有出現問題。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向記者展示審庭裁決。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認為,政府需要檢討查冊制度,更好協助新聞工作者,以彰顯判詞中提到,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她提到目前傳媒無法到入境處就出生和婚姻資料查冊,公司註冊處和土地註冊處查冊亦各有限制。她又認為其實「公民記者」等其他市民都應可以查冊,以確保社會資訊流通,希望政府從寬處理。她指,目前已有法例防止濫用資料,認為查冊毋須逐次審批。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見記者。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蔡玉玲當日查冊車牌,調查出現在現場的車輛。(節目截圖)

由蔡玉玲被捕到現時終極勝訴,為時30個月,蔡玉玲指最難捱的地方是起初接受裁判法院判定她罪成。談到港台管理層反應,她指被捕後除了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曾表示,涉事的一集《鏗鏘集》是高質素新聞調查和教材,沒有其他港台管理層和她溝通或提供支持,亦有同事聽到部分管理層的一些言論,內容甚至有反過來怪罪她的成分,令她感到傷心和不合理。她指自己在港台見證過好的年代,能夠實踐理念,但目前已經沒有再收聽和收看港台。

蔡玉玲指,曾被港台管理層反過來怪罪。(資料圖片)

蔡玉玲指,曾被港台管理層反過來怪罪。(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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