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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偷拍泄「飛虎」行蹤 裁定表證成立

政事

無業男涉偷拍泄「飛虎」行蹤 裁定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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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偷拍泄「飛虎」行蹤 裁定表證成立

2021年03月24日 13:42 最後更新:13:42

案件押至4月19日作結案陳詞。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43歲時任博物館職員,現報稱無業,涉在警方飛虎隊員於理大附近的歷史博物館執勤期間,拍下兩張照片,發佈至網上後被瘋傳,令警方終止任務。

被告陳志華;小圖為網圖。

被告陳志華;小圖為網圖。

被告早前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被告上司,他表示曾向被告查問是否有發佈相關照片時,被告沉寂一會兒後回答「衰咗」。庭上亦播出疑為被告提示示威者館內有飛虎隊的錄音。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至4月19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陳志華。

被告陳志華。

控方證人馮偉業為博物館高級文化工作助理員,他指案發時已休館。馮與被告陳志華及另一職員一同當值。馮對警員到博物館執勤感突然,於是向上司匯報。警員向其表示欲尋找可望向理工大學的位置,馮於是帶警員到指定位置。其後馮曾吩咐被告,留下支援飛虎隊員進行監視。自己則與3名保安到二樓6號梯監視博物館外情況。接近下午4時,當飛虎隊員撤離後收到上司來電,提及有職員在網上發佈相關照片及訊息。馮帶兩名職員包括被告到辦公室「冷靜一下」,並向二人查問是否曾發佈照片,被告向其表示「衰咗」,馮理解為被告承認發佈照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理大衝突。資料圖片

控方亦在庭上播出一段錄音,疑為被告陳志華表示「手足小心,喺尖沙嘴,依家我喺歷史博物館做嘅,依家有3個飛虎隊入咗博物館,準備開槍射嗰啲弓箭手,小心小心」。

歷史博物館。資料圖片

歷史博物館。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1月17日,於尖沙嘴香港歷史博物館,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察A。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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