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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向「劈腿」當差女友施襲 官質疑女事主無即時求助

社會事

男警涉向「劈腿」當差女友施襲 官質疑女事主無即時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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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向「劈腿」當差女友施襲 官質疑女事主無即時求助

2021年03月25日 18:24 最後更新:18:25

杜官認為女警證供與其母親矛盾,不可信。

28歲男警疑因警隊女友「一腳踏兩船」,去年8月到其寓所攤牌時,爭執下疑因想搶去女警電話而捉住其手臂,造成瘀傷。男警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女警在辯方律師盤問下表示不欲家人擔心,所以沒有向母親及胞兄提及被襲擊,但她後來承認瘀傷為意外造成。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女事主馮嘉茵。

女事主馮嘉茵。

女警馮嘉茵作供指,當晚與被告發生衝突後,「之後大家坐喺間房坐天光」,然後一起吃早餐,其後因咳嗽症狀到診所看醫生,並沒有向醫生求助。辯方律師指,女事主有多次機會向他人表示被襲但仍沒有向任何人提及。例如在就感冒病徵看醫生但沒有向醫生提及;與信任的母親及胞兄吃晚飯時,被家人問及手腳瘀傷,仍稱「搬嘢整親」。她後來承認受傷為意外造成,不涉及襲擊。

被告蔡智浩。

被告蔡智浩。

杜官指,事發當晚女事主受襲時為何不求助,在隔離房間睡覺的母親作供稱沒有聽到任何動靜。女警又稱胞兄在晚上上班,不在家中,母親卻表示兒子晚上在家中睡覺。杜官認為女警證供與其母親矛盾,不可信。

被告蔡智浩報稱為公務員。控罪指他於2020年8月18日在秀茂坪曉光街富華閣20樓D室襲擊馮嘉茵。

30歲女警原有一名32歲任職懲教主任的男友「呀鋒」,在去年5月結識同為衝鋒隊員的被告蔡智浩。馮嘉茵在男友「呀鋒」的陪伴下在8月20日報案。

女事主馮嘉茵(左),被告蔡智浩(右)。

女事主馮嘉茵(左),被告蔡智浩(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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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休班警早前啟德站襲擊18歲少女 已停職兼被控「普通襲擊」周三提堂

2023年08月15日 23:47 最後更新:23:47

37歲休班警已停職,他被控「普通襲擊」罪,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2023年4月6日接獲一名1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同日在牛頭角港鐵啟德站附近懷疑被一名男子襲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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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深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8月4日在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跟進。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6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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