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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受訪者贊成「劏房」租管 民建聯倡7月前完成立法

社會事

七成受訪者贊成「劏房」租管 民建聯倡7月前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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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受訪者贊成「劏房」租管 民建聯倡7月前完成立法

2021年03月29日 19:11 最後更新:19:15

民建聯建議「劏房」租管須包括六大核心內容。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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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政府委託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就立法規管「劏房」租務的研究已近尾聲,並將於本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民建聯分別於2019年、2020年就基層住屋問題進行問卷調查,就不適切住房居民的居住實況及訴求向當局提出建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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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訪問不適切住房居民,了解其居住實況及訴求。調查結果顯示,有約70.2%的受訪者贊成「劏房」租管;有約64.9%的受訪者表示應限制「劏房」租金加幅,其中四成市民支持加幅「同與公屋加租一樣,每兩年加租上限不高於1成」。

有約64.9%的受訪者表示應限制「劏房」租金加幅。資料圖片

有約64.9%的受訪者表示應限制「劏房」租金加幅。資料圖片

另外,55.4%的受訪者認為「劏房」租戶應獲得續租的優先權;受訪者傾向「通知期」為一個月或最少3個月,兩者人數接近。有四成受訪者則贊成應向受租務管制的業主提供財政誘因以鼓勵他們出租物業。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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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建議,當局應爭取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完成「劏房」租管立法,而「劏房」租管須包括六大核心內容,包括設立每份租約的租金加幅上限、確立租住權保障、訂立書面合約保障權益、訂定合理的通知期、打擊濫收水電費及由專責機構落實及監督租管的執行等。民建聯亦認為當局應研究向劏房業主提供資助,以鼓勵業主維修及出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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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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