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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返回原點 洗牌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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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返回原點 洗牌再來

2021年03月30日 19:50 最後更新:20:59

全國人大常委會拍板,香港未來政制揭盅。一如所料,在阿爺眼中這場政權之爭,中央要取得未來政制的壓倒性控制權,重新打造一個行政主導的政體,可以話回到原點了。

一.   選委會是政制焦點。未來的選委會除了選舉產生特首外,還選出40席(44.4%)立法會議員和掌握所有立法會議員的提名權。選委會如此重要,阿爺自然要牢牢掌控。

先更新一下大家的記憶。上屆2016年,在有1200席的選委會中,反對派取得326席。再推前一屆,在2012年,中央屬意梁振英勝出,當時還有285票主要來自商界的票投了唐英年。326票加285票是611票,理論上超過一半的600票。若兩種勢力合流,阿爺要企埋一邊。阿爺在2016年末,就因為這個考慮,含淚放棄梁振英。

未來的選委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有3個大變: 1. 新增第5界別,可以叫「愛國界別」。此界別的300人,來自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全國性團體代表。你看見這麼多「全國」的稱號,也可以假定這300人絕大部份是「堅定愛國者」了。

2. 第2界別專業界大洗牌。過去泛民席位絕大部份來自第2界別,未來此界別由直接選舉產生的席位差不多全部減半,方法是抽走各組別一半席位予專業內的法定團體或諮詢組織等人士出任。有些組別更是合併完再抽走一半。例如教育以前分教育界和高教界兩個分組,各有30席,共60席由泛民全取。未來合併成一個教育界得30席,更有超過一半由界內指定人士出任,換言之泛民全取也只是14席。

3. 人大、政協可以散落各界別佔位。全國人大和政協本屬第5界別,但他們也可以選擇去自己專業組別做選委,就會佔去該組別名額。試想如教育界政協轉去第2界別的教育界登記,教育界可選舉的席位就會減少。這是一個靈活的調節筏,可進一步微調各界別可供選舉的議席。

結論是未來的選委會,和阿爺志同道合者估計佔75%,離得遠的只佔25%,即不多於375席,當中泛民只有100多席,和阿爺貎合神離的商界略減至200多席,炒一碟就得這麼多了。可以想像,地產財團在選委會中的勢力大減,也不能再利用自己加泛民選票作槓桿,操控特首的人選。

二.   立法會飛不出五指山。在過70席的立法會中,反對派想衝擊過半數的35席以上的席位。

未來立法會增至90席,最後敲定用「432」方式,即選舉委員會將產生40個議席、功能組別佔30席,而地區直選則佔20席。

直選由35席變成20席,採10個區每區兩席計,很可是泛民、建制各佔一半,只得10席,對泛民已經很傷。

但最厲害的是選委會掌握立法會議員的提名權。所有參加立法會的參選人,無論直選、功能組別或選委會選舉,都同樣要從選委會5個界別各取最至少2張提名票。這是最辣的要求,試問一個泛民候選人,是否這麼容易取得選委會第5界別「愛國界別」的2張提名票?要記著這是公開的提名票。我覺得若無阿爺首肯,泛民候選人要取選委第5組別1張提名票也很難。

結論是未來的立法會,和阿爺志同道合者,同樣地估計佔75%,離得遠的只佔25%,即是22.5人,這已包括泛民和比較叛逆的商界了。

我聽一個高人講,「阿爺不發火,有人當他是 Hello Kitty」。這的確是很好的寫照。

阿爺讓香港搞了24年選舉,卻搞出一場要推翻他的政變,搞出在街上放火燒人的暴民政治,搞出到外國叫人制裁自己國家的賣國醜劇。阿爺只能返回原點,洗牌再來,讓香港停止顛覆,停止內耗。

我對新政制有一大期望,並不是期望它很快可以再邁向普選,而是希望它能解決香港沉積已久的經濟民生問題,讓香港人可以有真正的幸福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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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寓所條例》的失敗經驗

2024年10月15日 18:30 最後更新:18:46

香港現在有近11萬間劏房,居住了約24萬居民,如何改善劏房問題惹起關注。

去年10月,特首李家超表示,要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作組的目標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衞生要求、居住面積等,並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估計特首明天公布的施政報告,將會交代解決劏房問題的進一步發展。

雖然大家都關心劏房居民生活環境惡劣,估計可能有3.6萬15歲以下青少年兒童住在劏房,希望可以盡快改善劏房居民的生活。但解決劏房問題不能一刀切,否則會適得其反。回歸前政府制定《床位寓所條例》想解決籠屋問題的失敗經驗,值得借鏡。

上世紀90年代,經濟急速發展,租金飛升,政府供應公共房屋供不應求,結果就在市區旺區的舊樓,出現了大量的籠屋。

籠屋很多都是兩格碌架床,每個床位用鐵籠圍封,讓租床位的居民鎖住私人物件,但是一個人只是生活在6呎乘3呎的空間之內,不但極其狹窄,而且籠屋的防火、衛生條件都極其惡劣。當時包括社協在內的多個團體關注籠屋問題,開始向國際層面,甚至向聯合國反映,敦促政府全面取締籠屋。結果政府在1994年制定《床位寓所條例》,要求籠屋經營者申請牌照,大量取締條件差的籠屋。

90年代全盛時期,估計香港有超過150間籠屋,住了超過5000名居民。新條例接近一刀切,大量淘汰籠屋,但政府同時只是提供了幾百個單身人士單位或是宿位,以安置受影響籠屋居民,而且這些安置宿位大部分並不在籠屋密集的市中心地區,籠屋居民亦不願意搬往入住,怕影響他們的工作。

結果政府好心做壞事,令大量居民住入非法籠屋,居住環境不單沒有改善,由於籠屋業主要逃避政府管制,租金還一直上升。

《床位寓所條例》的失敗經驗說明,解決房屋這些長遠問題,一是不能一刀切,二是不能操之過急想短時間內解決,三是要有比較完善的配套,才可以逐步動手。

未來公共房屋的供應量將會逐步增加,政府有條件解決劏房問題,但是如果一下子向大部分劏房開刀,而政府提供的單位又只能夠安置小部分居民的話,就等於將餘下的8、9萬戶劏房戶趕入私樓市場,勢必令私樓租金暴升,不單影響了劏房居民,連其他租住私樓的居民都會受害。

所以政府適宜首先劃定劣質劏房的標準,例如劏房的面積要有7平方米,並且有安全、消防等一系列要求,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劣質劏房,亦都只能夠定出過渡期逐步取締,不能一下子馬上取締。

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不適宜一刀切,否則衍生的問題,會多過解決的問題。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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