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將限制公眾及傳媒查閱公司董事資料。特首林鄭月娥今日曾表示,看不到記者為何有特權。記協晚上發聲明指有關說法極為誤導,又指新聞工作者進行調查報道是為了掲發濫權及不公,保障公眾利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資料圖片
記協發聲明表示,記者從來沒有要求享有特權,查冊手法一直以來沿用已久。聲明又指,傳媒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的角色受到《基本法》保障,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更列明,新聞活動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方面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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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表示,特首聲稱收緊查冊安排是為了防止「起底」等不當行為,但政府卻從未提供任何證據顯示新聞工作者與上述不當行為有關。記協強調,新聞工作者在揭發社會不公義事件前經過反覆求證,而各項查冊及查閱政府公開資料正是重要的查證手法,亦是新聞工作者負責任、尊重事實真相的體現。
記協主席楊健興(資料圖片)
記協又指,過往不少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都是傳媒透過查核車牌及查冊等方式揭露的,包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新界東北囤地、涉嫌與太太經營劏房等報道。
記協表示查冊手法曾揭露不少重大報道。記協FB圖片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