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表示,主導審查工作由主要官員組成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港台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立法會審議有關修改選舉制度的小組委員會會,表示日後選舉主任會處理除了裁定候選人是否擁護效忠的工作,包括處理年齡及國籍等資料,而主導審查工作是由主要官員組成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除了國安委提出意見認為候選人是否擁護效忠外,其他情況都可受司法覆核。
曾國衞又說,除了涉及國安委的情況,當局如有疑問,會安排候選人補充資料解釋。如果參選人被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會寫明是國安理由。
曾國衞說,未來工作重點是爭取市民支持,各司局長在未來個多星期會進行約100場解說會,當局今日亦會推出政府宣傳片。當局在立法工作上,會整合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的內容,亦會一併改善其他選舉安排,包括電子派票及關愛安排,日後會寫明長者及殘障人士等享有優先投票。
選舉管理委員會就去年區議會選舉發布報告書,提到有意見認為劃一規定全港學校在選舉日翌日訂為學校假期,或會令部分家長趁長假期離港外遊,令投票率下降。不過選管會認為,選舉日翌日訂為學校假期有其必要性,建議主要選舉保留選舉日翌日訂為中學及小學假期,至於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則沒有必要硬性規定,可彈性按校本及實際情況合適安排。
選管會報告指出,選舉日翌日訂為學校假期可確保設於學校的投票及點票站於同一場地完成點票程序,工作人員無需因要趕及於早上6時前交還場地而遷往後備點票站,可以避免運送選票及物資往後備點票站過程中涉及的時間和風險,免點票程序受延誤;另一方面有關安排亦可減低對學校運作的影響,令學校可預先計劃日程,有助鼓勵學校借出校舍配合選舉。
選管會建議,若按照現行安排,即所有學校把選舉日翌日訂為學校假期,則未有被借用校舍作為投票及點票站的學校,可因應其校本情況作彈性安排,例如選擇於選舉日及翌日的長假期內為學生舉辦合適的課外活動。
選管會留意到,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校舍較小,較少機會用作投票站及或點票站。在是次選舉中,只有約20間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用作票站,約佔全港約1010間幼稚園的2%。因此當局沒有必要硬性規定主要選舉日翌日訂為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學校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