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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毀喜茶判社服令律政司申覆核 待索醫療記錄月中判刑 

政事

少年刑毀喜茶判社服令律政司申覆核 待索醫療記錄月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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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毀喜茶判社服令律政司申覆核 待索醫療記錄月中判刑 

2021年04月01日 11:48 最後更新:11:49

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判刑。

著名內地連鎖茶飲店「喜茶」早前位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分店,一名16歲少年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而申請覆核獲批,上訴庭為少年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報告,而少年首次表示自己自幼患有哮喘病,上訴庭指這與少年參與足球校隊比賽奪冠有所出入,決定進一步索取報告及醫療記錄,案件押後至4月16日早上9時判刑,少年繼續還押候判。

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而申請覆核獲批。資料圖片

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而申請覆核獲批。資料圖片

現年17歲的周建諾去年尾承認在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非法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

少年認損壞「喜茶」新城市廣場分店設施。資料圖片

少年認損壞「喜茶」新城市廣場分店設施。資料圖片

代表周建諾的吳建五大律師指,周自幼患有哮喘病,最近因疫情而沒有履行社會服務令,亦沒有運動身體,故身體較差。吳提到周品行良好,有心向學,即使被捕後仍努力不懈保持良好成績。惟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良好」成績的定義,並指:「你同我講,我覺得(成績)一般」,吳遂解釋說:「成績唔係優異,所以我用『良好』較中性的字眼」。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指,原審時的報告沒有提及周患有哮喘病,但認為即使周患有哮喘病,服藥後仍能做一般運動。上訴庭遂指其席前報告指周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但周一直參加足球校隊,又曾在足球比賽奪冠,認為兩者顯示周的體能及身體狀況有所出入,故需進一步索取報告及醫療記錄,以得知周的哮喘病況再考慮最適合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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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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