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前保險代理詐騙佣金等逾13萬罪成 判社服令

社會事

前保險代理詐騙佣金等逾13萬罪成 判社服令
社會事

社會事

前保險代理詐騙佣金等逾13萬罪成 判社服令

2021年04月01日 16:06 最後更新:16:08

被告並需於7日內賠償公司131,511.62港元。

56歲男前保險代理在2008年至2009年間,訛稱兩名下線保險代理向一名客戶銷售一項保險產品,以詐騙一間保險公司佣金及花紅共逾13萬港元。他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判刑,鄧少雄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家人、朋友及教會的支持, 報告內容正面,並願意賠償公司損失,最終判被告遵守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於7日內賠償公司131,511.62港元。

被告江武漢,案發時在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美國萬通)任職高級分行經理,被控一項欺詐罪,指被告涉嫌於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1月9日期間,向美國萬通虛假地表示,1名保單持有人投保的保單,是由2名下線保險代理共同處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國萬通就該保單,向該兩名下線保險代理支付佣金及花紅共逾13萬港元的利益,或令美國萬通蒙受不利。

往下看更多文章

警員隱瞞欠債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4年04月03日 18:00 最後更新:18:18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