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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向警車掟雪糕筒刑滿認非法集結 再被判監7個月 

政事

地盤工向警車掟雪糕筒刑滿認非法集結 再被判監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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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向警車掟雪糕筒刑滿認非法集結 再被判監7個月 

2021年04月01日 17:21 最後更新:17:23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其中一案中用揚聲器向警方高叫挑釁性說話,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地盤工前年10月示威期間向警方私家車掟雪糕筒,去年被裁定刑事毀壞罪成。他服畢7個月刑期後,早前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被判監7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徐綺薇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其中一案中用揚聲器向警方高叫挑釁性說話,有機會令在場氣氛惡化及挑動身邊人士情緒。

被告黃兆昌。資料圖片

被告黃兆昌。資料圖片

被告黃兆昌(39歲)分別承認前年8月28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汝州街交界、以及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外與不知人士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徐官就兩案以9個月及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而減刑至6個月及4個月。再考慮到他服刑後便馬上認罪,而三案發生的日期相近,故在總刑期上再酌情扣減,共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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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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