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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劏房租管報告激心 佘慶雲喊賣樓離場

社會事

嘆劏房租管報告激心 佘慶雲喊賣樓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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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劏房租管報告激心 佘慶雲喊賣樓離場

2021年04月05日 10:50 最後更新:11:34

佘慶雲指,如果世上有邪惡業主,別忘記也有無良租霸。

劏房租管經過近一年的討論,研究小組最近發表的報告,令基層跟業主同樣大叫不滿。小組成員之一的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的批評,可說是金句連連。他先指責「租管」變成「業主管」,又指情侶性格不合可以隨時分手,但「二加二」續租方案卻逼業主租客對足四年,隨時釀成血案。聲如洪鐘的他,其實早已年過60,歲月教他看盡租務市場的光怪陸離。要為業主發聲,他早知道會成為箭靶,但他堅持聲嘶力竭,只是想公眾明白「硬幣有兩面」的簡單道理。如果世上有邪惡業主,別忘記也有無良租霸。

說到租務問題,佘慶雲認為自己絕對稱得上是專家。資料圖片

說到租務問題,佘慶雲認為自己絕對稱得上是專家。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參觀佘慶雲於油麻地廟街經營的劏房單位。單位位於舊樓頂層,打開大門,600多呎的單位雖然被「一劏四」,卻仍保留逾百呎的客廳供住客共用,每個房間都有獨立廁所,「我是正式入紙屋宇署改建,每個房間裝修費要15萬。」其單位月租介乎4300元至6000元,包水電費,「去年小組主席(梁永祥)也有來這里參觀,他說如果間間劏房也是這樣,工作小組就不用工作了!」

佘慶雲以劏房業主的身分擔任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成員,曾受基層組織非議,質疑小組只聽業主聲音。不過,佘慶雲在小組開會一年,自言耳聞目睹的情況,卻是剛剛相反,「他們是堅離地思維,慷他人之慨,他們叫劏房租金不要那麼貴,不如叫香港樓價不要那麼貴。業主跟市場價值走,做錯了甚麼事?為甚麼會變成妖魔鬼怪?」

他記得會上有人批評業主謀取暴利,他即反問,謀取暴利如何定義,「即是03年菠蘿包賣3蚊,現在賣6元,我可否罵店主,你賣6元是謀取暴利?」不過,他坦言早料到情況如此,「一年多前(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博士打電話邀請我加入小組時,我第一句就說:『你即係搵我做爛頭卒!』不過我都接受,因為我不想小組亂來。

劏房。港台圖片

劏房。港台圖片

說到租務問題,佘慶雲認為自己絕對稱得上是專家,他在80年代做過地產代理,94年擔任東區區議員,當時在區內接觸到多宗物業糾紛,及後被傳媒整合成「香港十大租霸」的專題報道。經此一役後,找他求助的業主愈來愈多,過程發現不少業主只是「盲頭烏蠅」,以為買樓收租過程簡單,結果一遇到租霸就手足無措,「當時有業主問我,為何各行各業都有工會,業主卻無一個會做諮詢?」他曾先後向不同光譜的政界人物,探問由政黨牽頭成立關注組織的可能性,卻不得要領,於是他在1996年成立香港業主會,並擔任主席至今。

20多年來,佘慶雲除了開班教業主避開租霸,亦提供收費服務,為業主收回違反租約或拒絕交租的單位,「這20多年來,職業租霸愈來愈多,亦愈來愈叻,根據現在的法例,租客打爛單位,業主是無仇報,相反業主為了收樓而破門,就是刑事。」他見證不少業主被職業租霸弄得心力交瘁,甚至要服食精神科藥物,「我的角色好像是另類『社工』,幫業主處理糾紛,減少他們的痛苦。」

他為了收樓,試過被人追打,卻笑言很享受當中的過程,「對付這些卑鄙的騙徒,要想盡辦法,設一個陷阱令對方踩入去,成功的話會很開心,有儆惡懲奸的感覺。」記者問他有何收樓秘訣,他卻絕口不提,擔心教精租霸,只分享個人自保心法,「對方喊打喊殺的時候,就冷靜地跟他說:『你打我都無用,我只是打份工。』」

基層組織過去找來不少劏房租戶,其租住的單位石屎剝落,業主更濫收水電費。佘慶雲認同,或有貪心的業主存在,但劏房環境惡劣,問題大多出自二房東,「如果天花石屎跌下來,業主一定會擔心,因為有意外的話,他有賠償責任,但二房東就『話知你死』,只想賺錢賺到盡。」他不諱言,不少二房東其實是熟悉行情的地產代理,看準業主只想準時收租的心態,「我聽過最誇張是業主簽了10年死約,月租5000,然後二房東用他的單位做劏房,月賺20000。」

佘慶雲慨歎,業主一旦簽約,日後發生糾紛,法庭亦只看租約辦事,「業主以為租客行為過分,一廂情願以為法庭會接受,但事實是法庭只看合約。」因此,他曾建議要求租客有義務翻查原業主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的租約,確認條款容許分租轉租,才可跟二房東簽署文件,「等於你接賊贓都是違法一樣,業主賣電犯法要管,我同意。但二房東未經業主同意分租單位的問題,是不是也要處理?」然而,他的建議未獲小組受理,「很多小組成員連土地審裁處都未去過,完全不了解實際情況。」

佘慶雲坦言香港不再適合投資,準備出售其劏房單位。資料圖片

佘慶雲坦言香港不再適合投資,準備出售其劏房單位。資料圖片

經歷過去一年討論租管的爭論,佘慶雲坦言香港不再適合投資,準備出售其劏房單位。未來他仍會舉辦講座,講解新例下的注意事項,避免業主不慎淪為苦主。自言甚有黑色幽默的他,在訪問最後選擇憑歌寄意:「想要留亦難留。」

佘慶雲坦言,從未想過一直擔任業主會主席,過去多次有意培訓接班人,但幫業主收樓這份苦差「不是人人都頂得順」。

佘慶雲憶述,曾經訓練一位年輕女子半年,眼見對方略有小成,加上案頭上工作繁多,着她自行到其中一個單位跟租客交涉,誰不知她上門一次後,回來就決定辭職,「她跟我說,對方在門口放低一把刀,警告她如果敢再來,就會畫花她塊面,我告訴她對方只是嚇一嚇你,不用太擔憂,但我控制不到她一直擔心下去,最後她決定辭職。」

他認同收樓工作有一定危險性,但累積經驗後,就可以見招拆招,「太危險就兩個人一齊去,對方是女人的話,我一定不可以一個人。」今年六十有三的他,笑言自己仍然有心有力,未有退休打算,「我染黑頭髮的話就變番50幾歲。」

佘慶雲指租務市場限制太多,準備賣樓不再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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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名劏房業主違反規定 合共罰款26900元

2024年04月05日 20:10 最後更新:22:22

14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共26900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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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要求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時,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及沒有提供租金收據予租客。其中一名業主觸犯上述4項共12宗罪行,被判處罰款10900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18宗個案,共涉及183名「劏房」業主,罰款400元至1萬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01700元。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條例的相關規定;同時提醒「劏房」租客在條例下所享有的權益。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以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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