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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大律師與事務律師合併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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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大律師與事務律師合併

2021年04月07日 09:30 最後更新:09:32

陳曉峰指,外國都有合併大律師及事務律師的趨勢。

除了討論政治不中立的律師團體是否仍適合擁有自我監管的權力,法律界亦探討可否讓大律師跟事務律師在某程度上混業經營,甚至合併監管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以配合世界發展潮流及解決目前業界面對的專業問題。曾任香港律師會理事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指出,要求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合併的聲音存在多年,不過近來因大律師公會及政治原因,令更多人關注,並有熱熾討論。

曾任香港律師會理事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指出,要求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合併的聲音存在多年。資料圖片

曾任香港律師會理事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曉峰指出,要求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合併的聲音存在多年。資料圖片

曾任律師會理事的陳曉峰認為,律師會一方面需為會員謀福利、另一方面要管理會員操守,兩項工作或存在衝突。不過他不認同外界質疑管理過程中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可能性,例如當律師會理事會換屆時,希望爭取連任的人會否「鬆章」,亦會有人質疑自我監管會否導致過分包庇同行之嫌。

法律界探討可否讓大律師跟事務律師在某程度上混業經營。資料圖片

法律界探討可否讓大律師跟事務律師在某程度上混業經營。資料圖片

陳曉峰又以英國為例,指外國都有合併大律師及事務律師的趨勢,而香港早前曾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擴大了部分事務律師的出庭發言權,以「訟辯律師」(solicitor advocate)的身分為公眾服務,申請「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higher rights of audience)。他認為有關發言權有很大空間可再放寬,甚至可考慮索性將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合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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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將監管兩者的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合併可解決甚麼問題?陳曉峰指,現時大部分大律師都是個體戶,有關業務運作透明度較低,合併後兩者在生意及操守上可有更多監管。他並指出,合併後最直接受惠的將是客戶,將降低法律訴訟的費用。另改革會有助經驗尚淺的訟務律師不怕流離失「所」,有「瓦遮頭」生活便安穩,減低被想歪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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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完成訪京 陳澤銘﹕內地部委充分肯定律師會秉持中立專業原則

2024年04月19日 20:06 最後更新:22:44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結束訪問北京四日行程,會長陳澤銘總結時表示,內地部委充分肯定律師會於重大法律議題秉持中立專業原則。

香港律師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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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在訪間期間拜訪了12個部委及機構,並與相關部委領導談及基本法23條立法事宜。他表示,對方充分肯定律師會在一些重大法律議題,秉持中立及專業原則,在23條立法上,律師會從法律角度分析,以簡單明白語言向本港及國際社會,從法理上作出解說。

陳澤銘說,律師會明白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自由並非零和遊戲,有信心在本港司法獨立制度下,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人權自由是可以取得平衡,部委亦認同律師會在諮詢期間提交專業意見,充分肯定律師會在維護法治方面的貢獻。

香港律師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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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中央領導人指出,本港完成立法後,應該展開法治新篇章,寄語律師會緊守崗位,秉持法治原則,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勉勵本港法律界仝人,繼續在法治上發揮作用及貢獻。

陳澤銘說,與部委及領導會面時提及問題很廣泛,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後續是如何解說,他認為香港的法例與英國、美國差不多,部分內容更加是引用英國做法,日後應注意香港往後發展,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幫助香港及配合國家整體發展。

香港律師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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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陳澤銘說,今年訪問首次拜訪國家體育總局、北京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監會,他相信香港將合辦全運會,律師會可發揮專長,就涉及體育的相關爭議作出仲裁服務,協助國家長遠發展,在國家企業走出去及企業上市時所面對問題,亦可提出專業意見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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