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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拒捕兼推跌八旬老婦 判入勞教中心

政事

18歲男生拒捕兼推跌八旬老婦 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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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生拒捕兼推跌八旬老婦 判入勞教中心

2021年04月07日 16:37 最後更新:16:38

裁判官表示希望被告如求情時所言,積極配合訓練,將來貢獻社會。

18歲男學生於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中,於鰂魚涌被警方追截時推跌一名老婦,及在警員制服期間掙扎,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指被告在案件中推跌年紀老邁的婦人,案情嚴重。另外被告拒捕時掙扎時間雖短暫,但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需判以阻嚇性刑罰。劉官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兩項控罪刑期同時執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劉官判刑時指,即時案發時沒有示威堵路行為,但被告當時身穿黑衣物,其所在時間、地點及衣著明顯與網上號召的示威活動相關。而年過80的事主被推跌後沒有生命危險實屬僥倖,案情嚴重;另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判刑需反映控罪嚴重性。劉官表示希望被告如求情時所言,積極配合訓練,將來貢獻社會。

前年「大三罷」示威活動,警方拘捕多人。 資料圖片

前年「大三罷」示威活動,警方拘捕多人。 資料圖片

被告梁肇鈞現為浸會大學一年級生,辯方求情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中學時參加助人為本的課外活動,升讀大學後亦因父親中風而分配更多時間照顧家人;其良好品格一以貫之。他亦承諾會積極配合懲教處的訓練及規矩。被告母親於庭上一直雙眼通紅,並以紙巾拭淚。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英皇道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員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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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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