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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地盤測量師認管有剪鉗判社服令 官指原可判囚但接納有悔意

社會事

理大衝突地盤測量師認管有剪鉗判社服令 官指原可判囚但接納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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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地盤測量師認管有剪鉗判社服令 官指原可判囚但接納有悔意

2021年04月09日 10:31 最後更新:10:42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27歲地盤測量師從理大逃出後,被警員發現躺在旺角東往紅磡港鐵站中間路軌明渠上,身上被搜出剪鉗等工具。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裁判官鄭念慈指案情可以亦應該判處即時入獄,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而相信他早前被還押已受到教訓及有所反省,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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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李浩維有穩定工作及有家人及朋友支持,案件不涉及暴力及破壞行為。鄭官直言,本來十分有可能判被告入獄,但考慮被告認罪及有悔意,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鄭念慈指案情可以亦應該判處即時入獄,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而相信他早前被還押已受到教訓及有所反省,最終判處社服令。 資料圖片

裁判官鄭念慈指案情可以亦應該判處即時入獄,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而相信他早前被還押已受到教訓及有所反省,最終判處社服令。 資料圖片

案情指,案發當日早上近9時,鐵路警察沿港鐵旺角東至紅磡站的路軌巡邏,以找出從理大離開的示威者,被告被發現躺在明渠內,並被搜出剪鉗及剪刀等物品。

裁判官鄭念慈。 資料圖片

裁判官鄭念慈。 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李浩維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旺角東港鐵站往紅磡港鐵站中間路軌明渠內,管有一把21厘米長黃色剪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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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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