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SW(09988)被內地處以歷來最大的反壟斷罰款。內地市場監管總局今宣佈,根據《反壟斷法》第47條及第49條,對阿里巴巴在中國境內網售平台實施「二選一」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阿里巴巴需繳交罰款,相當於2019年境內銷售額4%,共計人民幣182.28億元(約216億港元)。
阿里就有關消息回應指,集團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誠懇接受此處罰,並堅決服從,集團將強化依法經營,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阿里巴巴下周一(12日)香港時間上午8時召開分析師電話會議討論行政處罰決定。
市監局表示,自2015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台內商家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並藉助市場力量、平台規則和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保障「二選一」要求執行,維持、增強自身市場力量,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因此對阿里巴巴作出處罰。
去年12月底,阿里巴巴旗下銷售平台涉「二選一」行為被市監局立案調查。「二選一」意指商戶在跟平台簽訂合作關係時,須同時放棄與平台其他特定對手合作。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指,今次處罰,是監管部門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具體舉措,是對平台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規範,並不意味否定平台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並不意味國家支持平台經濟發展的態度有所改變,而是要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把握平台經濟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平台經濟治理體系,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