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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頒令警公開催淚彈化學成份 高院駁回許智峯撤終止聆訊申請

政事

求頒令警公開催淚彈化學成份 高院駁回許智峯撤終止聆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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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頒令警公開催淚彈化學成份 高院駁回許智峯撤終止聆訊申請

2021年04月13日 14:29 最後更新:14:31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許無意繼續聆訊,申請重開聆訊屬濫用法庭程序。

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初到高等法院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催淚彈內化學成份,以便取得資料後方便日後申請禁制令或司法覆核,禁止警方發射對人體有害的催淚氣體。已逃亡海外的許智峯早前去信法庭申請終止聆訊,但上周又突然「轉軚」申請繼續案件,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許無意繼續聆訊,申請重開聆訊屬濫用法庭程序,故駁回許撤銷終止聆訊的申請,下令終止本案的聆訊,許需就終止聆訊申請以全額賠償基準支付對方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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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許智峯,被告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任何在香港島中區發射的催淚彈所含之化學成份,並就此提供有關書面供詞予其律師團隊及醫學顧問。

許智峯目前已身處海外。資料圖片

許智峯目前已身處海外。資料圖片

陳官指許智峯去信法庭及被告方申請終止聆訊後,突然又指自己索取法律意見後,認為案件有充分理據,故希望撤銷終止聆訊的申請。陳官指許清晰指自己無意繼續進行訴訟程序,一直有聘請律師代表,故相信亦一直有索取法律意見,如批准許重開聆訊則屬濫用法庭程序,故駁回許的申請。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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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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