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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用錯體罰方式管教子女 虐死女童案親父與繼母押下周二判刑

社會事

認用錯體罰方式管教子女  虐死女童案親父與繼母押下周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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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用錯體罰方式管教子女 虐死女童案親父與繼母押下周二判刑

2021年04月14日 13:25 最後更新:13:31

代表親父的大律師不就謀殺罪進行求情,但仍希望獲得三分之一認罪扣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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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在18年遭長期虐待致死以及8歲兄長受虐案,3男4女陪審團昨裁定30歲親父及繼母一項謀殺罪名成立,另裁定57歲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親父及繼母在本案開審前已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黃崇厚法官考慮到如為現已11歲的男童索取創傷報告,很大程度會對他造成心理影響,故為了男童的身心發展,如非必要不會再就本案訪問男童。黃官聽畢3名被告的辯方求情後,押後案件至4月20日下午2時半一併判刑。

代表親父的大律師吳政煌不就謀殺罪進行求情,但就開審前已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吳指虐待男童X及女童Z的情況嚴重,不得否認二人身上被發現瘀傷、磨損、裂傷、潰瘍和膿腫等傷勢,而且虐待期長達5個月。吳稱親父與繼母以體罰方式管教子女是用錯方法,實際上單次懲罰並非太嚴重,但多次懲罰累積至傷勢嚴重。本案加刑因素包括事發後男童X有營養不良的現象,體重過輕,親父讓子女停學及退學,避免學校老師發現子女傷勢,又沒有把子女及早送院治療,但仍希望獲得三分之一認罪扣減。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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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繼母的大律師羅志霖指親父及繼母的罪責密不可分,繼母開審前承認誤殺罪,反映她早有悔意。而兩人只為了管教子女,並非存心虐待子女或迫子女捱餓。代表繼外婆的大律師潘志明則指,繼外婆在2012年發生車禍,至今仍一直需定期覆診及進行藥物治療,另外亦一直接受精神病治療。潘指陪審團裁定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脫,另兩罪罪成,顯示陪審團相信她沒有用籐條打X及Z,但她的確沒有阻止女兒及女婿的惡行,又怕女兒及女婿被捕或坐牢,而沒有帶X及Z到醫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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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力求年內完成強制舉報虐兒法案工作

2024年04月07日 19:25 最後更新:20:57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階段,會與委員逐項條文商討。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剔除監禁刑罰,孫玉菡回應指理解大家對刑罰有不同看法,指草案最大目的是希望專業人士包括教育界、醫護界、社福界等要舉報嚴重的虐兒個案,提到法例要有一定阻嚇力,才能做到有關目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表示,在審議階段,會盡量聆聽不同意見,力求取得平衡各方的安排。他又表示,力求在今年內完成法案的工作,然後通過法案。

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包括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加入更多委任成員。孫玉菡回應指,會密切留意社會工作註冊局的工作,確保註冊局符合法例規定及社會期望,又指若註冊局在運作上有任何與法例精神不相稱的地方,會作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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