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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小組建議加租上限15% 立法會議員批評仍偏高

政事

劏房租管小組建議加租上限15% 立法會議員批評仍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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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管小組建議加租上限15% 立法會議員批評仍偏高

2021年04月14日 15:42 最後更新:16:14

有議員認為,加租上限幅度仍太高。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早前建議,業主續租時加租幅度不得超過15%。立法會議員在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批評有關水平仍然偏高。

鄭泳舜認為,加租上限幅度仍太高,巿民加薪幅度都未能達到有關水平。資料圖片

鄭泳舜認為,加租上限幅度仍太高,巿民加薪幅度都未能達到有關水平。資料圖片

民建聯鄭泳舜認為,加租上限幅度仍太高,巿民加薪幅度都未能達到有關水平;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新民黨葉劉淑儀批評,由於起始租金水平高,呎租較豪宅還要高,以3年一次計算仍然過高,她認為,報告的建議未落實下,業主仍可以加租。

立法會議員批評劏房加租上限定於15%仍屬偏高。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批評劏房加租上限定於15%仍屬偏高。資料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加租上限設於15%,是按租用單位兩年後的加幅,並非每年計算,在「2+2」方案下,涉及4年租約計算,業主首3年只能加租一次。15%是上限,而以每年加租一次計算,按差估署數字,部份年份的租金加幅超過30%,在考慮各項因素後,15%的幅度對私人巿場是頗大的約束。

劏房。港台圖片

劏房。港台圖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說,政府團隊會認真聽社會及議會的意見,有關法例草擬工作仍在進行中,期望能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

陳帆。資料圖片

陳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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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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