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日前公布了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昨天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在立法會功能團體界別方面,草案建議議席由原本35席改為30席,來自28個界別,包括新設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界、商界(第三)和科技創新界;廢除區議會(一)、區議會(二)和資訊科技界;合併醫療衞生界,並使該界別涵蓋中醫業界代表選民;草案建議規定若不屬法例列明的團體,只有取得相應資格後持續運作3年以上的團體,方可登記為功能界別的團體選民;

在立法會地區直選方面,草案建議由現時的五大區重新劃分為十區,每區有約60萬至80萬名選民,新界分為5區、九龍3區、港島2區,每區採取雙議席單票制各選出兩名立法名議員。 

草案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革除香港選舉中的激進、民粹及碎片化弊端。落實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堵塞選舉漏洞、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一步。

有關修訂彰顯了新選舉制度多元包容、均衡參與的精神,有利於香港擺脫內耗不斷的困局,有利於社會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提升香港競爭力。

特區政府及各愛國社團須進一步向社會各階層市民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立法會亦應盡快展開審議,讓市民認識完善選制的必要性,支持立法如期完成,踴躍參與新選制的選舉活動,把愛國者治港落實,使香港實現繁榮穩定丶長治久安。

彭安國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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