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拘捕警長指,被告當晚情緒激動攤倒在地。
56歲女律師涉嫌於前年9月初在旺角拒付的士車資後,阻撓及腳踹調查交通警,事隔半年後遭起訴1項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1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警長作供指當晚被告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捕,情緒激動攤倒在地,警員合力扶被告上警車後,被告突然伸腳踹警員下車,遭制服時又不斷掙扎。案件下午續審。
目擊警長梁子堅憶述被告前年9月3日凌晨乘的士經太子道西前往旺角警署,到達園藝街交界時,遇有交通警因應旺角示威者集結封路,太子道西未能通行,被告以未獲送達目的地為由拒付車資突然下車。
梁上前交涉不果,多次口頭警告要求出示身份證,被告未有理會,出言稱「我有身份證,不過我唔鍾意畀你呀」,又稱「我係律師來嘅,你咪拉我囉,我唔驚你㗎」。梁於凌晨0時40分以未能出示身份證罪拘捕被告。被告聞言突然情緒激動,攤倒在地,高叫「警察打人呀,強姦呀,非禮呀,快啲搵人救我」。梁等3名警員合力扶被告上警車後,被告仍然情緒激動,突然伸腳踹另一名警員下車,致其跌倒在行人路,然後被告狀似逃跑,遭警員鎖上手扣,期間不斷掙扎。
被告陳綺玲被控於前年9月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與園藝街交界地下,故意阻撓及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鄭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