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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涉阻撓及襲警 警長:被告曾高叫警察打人,強姦

社會事

女律師涉阻撓及襲警 警長:被告曾高叫警察打人,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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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師涉阻撓及襲警 警長:被告曾高叫警察打人,強姦

2021年04月15日 14:23 最後更新:14:24

作出拘捕警長指,被告當晚情緒激動攤倒在地。

56歲女律師涉嫌於前年9月初在旺角拒付的士車資後,阻撓及腳踹調查交通警,事隔半年後遭起訴1項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1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拘捕警長作供指當晚被告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捕,情緒激動攤倒在地,警員合力扶被告上警車後,被告突然伸腳踹警員下車,遭制服時又不斷掙扎。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資料圖片

目擊警長梁子堅憶述被告前年9月3日凌晨乘的士經太子道西前往旺角警署,到達園藝街交界時,遇有交通警因應旺角示威者集結封路,太子道西未能通行,被告以未獲送達目的地為由拒付車資突然下車。

被告陳綺玲。

被告陳綺玲。

梁上前交涉不果,多次口頭警告要求出示身份證,被告未有理會,出言稱「我有身份證,不過我唔鍾意畀你呀」,又稱「我係律師來嘅,你咪拉我囉,我唔驚你㗎」。梁於凌晨0時40分以未能出示身份證罪拘捕被告。被告聞言突然情緒激動,攤倒在地,高叫「警察打人呀,強姦呀,非禮呀,快啲搵人救我」。梁等3名警員合力扶被告上警車後,被告仍然情緒激動,突然伸腳踹另一名警員下車,致其跌倒在行人路,然後被告狀似逃跑,遭警員鎖上手扣,期間不斷掙扎。

被告陳綺玲被控於前年9月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與園藝街交界地下,故意阻撓及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鄭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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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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