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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港台記者曾涉示威襲警 鄧炳強對攜仿槍圖入警校感震驚

政事

被捕港台記者曾涉示威襲警 鄧炳強對攜仿槍圖入警校感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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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港台記者曾涉示威襲警 鄧炳強對攜仿槍圖入警校感震驚

2021年04月15日 16:29 最後更新:16:30

鄧炳強形容後果可以非常嚴重,不堪設想。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對於有香港電台記者帶同仿製槍械,試圖進入警察學院舉行的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感到震驚,形容後果可以非常嚴重,不堪設想。

鄧炳強。資料圖片

鄧炳強。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被捕記者藏有物品與他宣稱用途不符,2019年曾經在反修例示威現場涉嫌襲警被捕,後來法庭審訊判處無罪。

鄧炳強指,今天是國家安全教育日,警校有反恐演練,如果有人利用記者身份進入會場,利用仿製手槍做一些事情,情況不堪設想,對此感到震驚,後果非常嚴重,幸好警員及時制止避免。

鄧炳強對港台記者攜仿槍圖入警校感震驚,形容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鄧炳強對港台記者攜仿槍圖入警校感震驚,形容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警方表示,鐵路警區人員早上8時許在海洋公園站巡邏期間,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的21歲男子,在他的背包檢獲兩把懷疑仿製手槍及一部無線對講機,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及無牌管有或使用無線電通訊器具,將他拘捕。警方已檢走兩把懷疑仿製手槍及無線對講機檢驗。

警察學校開放日。資料圖片

警察學校開放日。資料圖片

消息指,被捕人表示自己是港台的兼職攝影記者,聲稱當時正前往警察學院採訪,他未能出示記者證,但提供了港台臨時聘用合約的相片,警員致電他的上司確認身份。被捕人又聲稱在知專設計學院就讀電影相關的高級文憑課程,氣槍是昨晚拍攝電影時使用的道具。

警方檢獲2支玩具槍及2部對講機。資料圖片

警方檢獲2支玩具槍及2部對講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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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 | 條例生效一個月 鄧炳強:香港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2024年04月23日 18:41 最後更新:18:42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至今一個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中新網專訪時表示,很希望邀請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朋友來港,看看實際情況怎麼樣,香港現在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中新網視頻截圖

中新網視頻截圖

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自今年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 鄧炳強強調,條例的罪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有更好保障,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新網圖片

中新網圖片

鄧炳強指出,從諮詢文件開始,當局已經將每個罪行都列得很清楚。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本地立法,即用普通法的概念去立法。 所以普通法的一些基本原則,例如無罪假定和接受律師的權利,這些普通法中所保障的權利都是有的。

中新網視頻截圖

中新網視頻截圖

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條寫得很清楚,一些基本的人權、自由,比如言論自由或者是其他自由,都是得到保障的。 該部法律也與兩大國際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接軌。鄧炳強表示,曾與外國商會面對面解釋法律,直接回答問題,非常有效。 而香港在外地的經貿辦事處,也有向外國商人解釋該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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