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林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落馬之前,張林才已在2017年5月退休。此前,他長期在武清法院工作,從天津市武清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的職位上做起來,歷任天津市武清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審委會委員,天津市武清縣人民法院院長助理、刑庭庭長、審委會委員、縣屬副局級審判員,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常年從事法律工作、熟悉法律業務的幹部,卻「倒」在了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上。近段時間,政法系統反腐工作持續推進,全國各地的法院系統中,已有多名問題官員被查。2020年1月22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查,張堅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收受禮金,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大肆干預插手司法執法活動,甚至違規幫助涉黑涉惡罪犯減刑假釋、再審改判,破壞司法公正,損害司法公信力,在刑罰執行、案件審理、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3月5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巡視員王志剛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經查,王志剛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收受禮金,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住房供家人免費居住,由他人出資註冊開辦企業;違規干預司法活動,為陳鴻志涉黑犯罪集團所屬企業案件訴訟提供幫助;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幹部選拔任用、司法訴訟和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4月20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李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購買高檔煙酒用於公務接待;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11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建被開除黨籍。經查,許建違反政治紀律,偽造銷毀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變相公款旅遊,違規發放津補貼,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如實報告線索處置情況,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進入2021年,政法系統強力反腐的節奏並未減弱。2021年2月20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徐志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3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健平落馬。3月22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佘貴清被查。這些問題官員,在法院系統擔任要職,本應知法懂法,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然而,他們卻為了不法利益鋌而走險,不惜以身試法,最終斷送了自己的前途。這些例子,還應給人深刻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