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損失最大受害人失約6890萬元。
「假冒官員」騙案頻頻發生。警方拘捕11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包括5男6女,涉嫌與16宗「假冒官員」及「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有關,案中涉及16名受害人,共被騙走款項高達約1.3億元,其中一名損失最大受害人失約6890萬元。行動中,警方成功截取1200萬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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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交代案情指,今年首3個月有200宗電騙案。而警方在去年6月至12月接獲16名市民報案,稱接獲自稱是電訊商、速遞公司、社會福利署及銀行職員的錄音來電,再轉駁至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訛稱報案人在內地干犯嚴重罪案,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將現金轉到指定戶口或交出銀行戶口密碼,受害人事後發現存款不翼而飛,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警方為進一步打撃電騙,於本周二(13日)至昨日(15日)展開行動,行動中共偵破16宗騙案,在全港多區先後拘捕11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人士涉及14宗「假冒官員」騙案及2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涉款高達1.3億港元,受害人損失由2萬元至6890萬不等。案中涉及16名受害人,包括11名女子及5名男子,當中15人是本地人、一人持有雙程證,他們年齡介乎15歲至83歲,有學生、在職人士、退休人士、家庭主婦等。警方指,行動中成功截取1200萬贓款,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表示,被捕人士中有5人有案底,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涉及去年6月4日至今年3月15日的7宗假冒官員騙案,當7名受害人收到電話後,被捕人士以「特務」形式上門收錢或帶受害人往銀行開網上理財戶口,以騙取金錢。有人於警誡下承認以「特務」身份去騙受害人,但他同時辯稱自己亦是受害人,於去年4月被騙,警方於搜屋期間,檢取被捕者犯案當日所穿的衣物、假冒公安拘捕令、以及行騙受害者的記事集。
案中部分證物。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交代案情指,今年首3個月有200宗電騙案。而警方在去年6月至12月接獲16名市民報案,稱接獲自稱是電訊商、速遞公司、社會福利署及銀行職員的錄音來電,再轉駁至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訛稱報案人在內地干犯嚴重罪案,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將現金轉到指定戶口或交出銀行戶口密碼,受害人事後發現存款不翼而飛,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案中部分證物。
案中部分證物。
警方為進一步打撃電騙,於本周二(13日)至昨日(15日)展開行動,行動中共偵破16宗騙案,在全港多區先後拘捕11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人士涉及14宗「假冒官員」騙案及2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涉款高達1.3億港元,受害人損失由2萬元至6890萬不等。案中涉及16名受害人,包括11名女子及5名男子,當中15人是本地人、一人持有雙程證,他們年齡介乎15歲至83歲,有學生、在職人士、退休人士、家庭主婦等。警方指,行動中成功截取1200萬贓款,行動仍在進行中。
案中部分證物。
案中部分證物。
警方表示,被捕人士中有5人有案底,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涉及去年6月4日至今年3月15日的7宗假冒官員騙案,當7名受害人收到電話後,被捕人士以「特務」形式上門收錢或帶受害人往銀行開網上理財戶口,以騙取金錢。有人於警誡下承認以「特務」身份去騙受害人,但他同時辯稱自己亦是受害人,於去年4月被騙,警方於搜屋期間,檢取被捕者犯案當日所穿的衣物、假冒公安拘捕令、以及行騙受害者的記事集。
警方拘捕11人,涉電話騙案,涉款1.3億元。
警方偵破16宗電話騙案。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fb視頻截圖
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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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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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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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