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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違國安法6月再訊 擬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等兩罪

政事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6月再訊 擬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等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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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違國安法6月再訊 擬加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等兩罪

2021年04月16日 15:57 最後更新:15:58

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涉於去年接受多間海外媒體訪問及與外國官員會面等,因而被控一項《港區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時,控方申請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及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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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

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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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加控兩項控罪,指他協助李宇軒離港妨礙司法公正,以及聯同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勾結外國勢力。

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指控他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總裁判官蘇惠德。資料圖片

另一項是「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在該李宇軒在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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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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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加控兩項控罪,指他協助李宇軒離港妨礙司法公正,以及聯同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及劉祖廸等人勾結外國勢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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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指控他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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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項是「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控罪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在該李宇軒在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總裁判官蘇惠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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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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