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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做新香港 ——「香港公司」模式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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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做新香港 ——「香港公司」模式

2021年04月16日 18:30

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今年改變選舉制度,阿爺正在打造一個新香港。

有人說香港政制的新安排就如「一夜回到解放前」,回到香港回歸之前的時候。我覺得這種講法有點誇張了。

讓我們回顧一下香港在九七之前的政制是怎樣的。回歸前的香港由港督管治,港督由英國委派,完全不是選出來的。而當時的決策核心,是港督為主,兩局議員為輔。兩局是行政局和立法局。當中有幾個關鍵議員是身兼兩局的議員,算是管治香港的「核心智囊」。

到香港殖民時代後期、回歸之前,英國開始放權,核心智囊們分管不同政策領域。我聽過其中一個當年的兩局議員說,現在的香港根本上非常自主,中央管得很少。97之前,香港人有何決策權呢?是什麼都沒有。

以保安事務為例,回歸前香港要支付軍費,每年要支付英國50億元軍費,現在呢?雖然阿爺在香港駐軍,但沒有收香港人一分錢。

香港當年要俾巨額軍費,俾了錢但無權,保安政策上事無大小,都要聽英國指揮。運作方式是這樣的,英國當時的外交及聯邦事務部設在倫敦,遇到事情,香港都要諮詢英國,例如一些重要事情,港督決定了,知會兩局議員,然後保安科的小官草擬好相關的政策建議,去到港督府(即現時的禮賓府),發電報(長途電話當時還未流行)到倫敦,向外交及聯邦事務部請示,等候批准。我和一個當時的小官了解過實際情況,他如今已成大官,說這是當時生活的日常。

香港回歸之前的情況就是這樣,香港略為重要一些的事務,都要由英國作決定。

回歸之後,香港情況完全不同,香港引入了選舉,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特首有很大的權力,當然也有很多政客可以影響特首了。

至於現時的新政制,其特色其實是回復到「行政主導」,但也未至於去到九七回歸之前那樣集權、全由宗主國「話晒事」的地步。那麼,未來的行政主導,又是不是由特首「話晒事」呢?我看也未必。未來的立法會內,反對聲音的確會很少了,在選舉委員會內,反對派也不會佔到很多席位。但是,「行政主導」不等於特首主導。未來的特首,一樣會有老闆的,就是那些選他/她出來的人,仍會對特首有很大的制約。

我會用公司制度,來形容香港政制的新安排。未來選委會內有總召集人,每個界別又有一個界別的召集人。要留意的是,這個召集人制度,已在人大常委會決定內清楚列明,是一個正式制度。而總召集人由國家領導人級別的港人擔任,目前香港只有兩人具備這個資格,他們是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至於未來是雙召集人制還是其中一人當總召集人,現時仍未知道。而總召集人會統領產生特首及40名立法會議員的選委會。

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正規化的模式,我會將未來的特首比喻成一家公司的CEO,擁有實權的執行者。而總召集人就是公司的Chairman,即主席。公司當然有大股東,大股東就是阿爺了。這就形成一個三重架構,背後是阿爺,即大股東;一個正式機構----選委會和總召集人,即公司主席;以及一個恆常的執行者、公司的CEO,即特首。在這個架構下,特首是否可以「話晒事」呢?應該不可以。

所以,不要少看阿爺這個安排,因為當中包含了一個很深的意思,就是要令到未來的香港有規有矩,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有相當大的自主權,而這個自主權也不是無限制的。在一國的問題上,在影響香港的大政方針上,無論是Chairman和大股東,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力。大家試想一下,遇到大政方針問題,特首做出來的事情很不合大股東心意的話,公司的Chairman召開公司董事會,批評一下,即使身為CEO,也真的會「腳仔軟」,就會想深一層,三思之後再做。

當然,大股東不能事無大小都執著CEO的手去做事,但大政方針問題上,大股東的確有發言權的,尤其是某些一旦辦得不好,整個香港法就會亂起來的重要事情。

簡單總結,在新的安排下,香港就如一家公司,所有事情都有規有矩、高效地運作。要謹記的是,以公司的方式運作,1. 是要求有高效率,內部不再互相扯皮、不再天天吵鬧、不再亂成一團。2. 公司架構也有規有矩,不是一個人,包括公司的CEO也不可以說了算,不可以胡作非為。

政制的改變並非回到解放之前,但會回歸有規有矩的行政主導,很大程度會將香港過去很混亂的狀況,一次過抹去,無論是街頭叛亂、議會騷亂以及財團亂政,都應該不會再發生。

在阿爺的設計下,這家「香港公司」未來應該可以很高效地運作,而且是在有監察之下運作。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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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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