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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結案三個律師加梁耀忠均獲判緩刑 金牙大狀:部分人發表政治宣言 其「悔意」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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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結案三個律師加梁耀忠均獲判緩刑 金牙大狀:部分人發表政治宣言 其「悔意」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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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結案三個律師加梁耀忠均獲判緩刑 金牙大狀:部分人發表政治宣言 其「悔意」成疑

2021年04月16日 18:19 最後更新:18:44

818非法集結案法庭今日聽取被出求情並判刑,最後黎智英被判囚12個月;李卓人被判囚12個月;梁國雄被判入獄18個月;何秀蘭被判入獄8個月;區諾軒被判囚10個月。另外李柱銘被判囚11個月,緩刑2年;吳靄儀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何俊仁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梁耀忠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1年。

吳靄儀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吳靄儀判囚12個月,緩刑2年。

其中,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三個律師及梁耀忠,判囚8到12個月不等,但均獲緩刑。緩刑即係唔需要坐監,只要在緩刑期內不再觸犯法律,守行為就可以不用入獄。

李柱銘(左)及何俊仁緩刑2年。

李柱銘(左)及何俊仁緩刑2年。

梁耀忠判囚8個月,緩刑1年。

梁耀忠判囚8個月,緩刑1年。

點解三位律師同埋梁耀忠符合緩刑標準?胡官判刑時就指,眾被告蓄意違法,性質嚴重,判監係唯一選項。但考慮到各被告認罪、沒有案底、具備良好品格、長期社區服務及年老等理由,予以減刑或判處緩刑。

不過值得留意,案中被告吳靄儀今日解除對代表律師的聘任,在庭上親自讀出聲明指,守護法治不單要在法庭和議會,亦在街頭和社會。

吳靄儀在庭上親自讀出聲明求情。

吳靄儀在庭上親自讀出聲明求情。

她又指出,「法律應該對人民的權利提供保障,而非奪走人民的權利,尤其在香港真正的民主仍未出現,人民有賴法律保障他們,而法庭就是法律的最終裁決者。如果法庭行使法律時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社會對法庭和司法獨立的信心就會被動搖。」

金牙大狀話,其實吳靄儀的發言等於一個政治宣言,認罪而無悔意。

金牙大狀拆局,其實在法官考慮量刑的時候,主要衡量犯案人有沒有悔意(Remorse),而認罪不抗辯是顯示有悔意其中一個重要準則,所以在審訊初期認罪的人通常都可以減刑三分之一。

但問題就來了,像吳靄儀這樣,雖然認罪,但她的發言毫無悔意,法官判刑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考慮這個因素?

金牙大狀就認為,從這個角度來看,其實控方可以就這些人被判緩刑,提出上訴。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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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組外判研究多數公開 高人:多做研究比拍腦袋決策好

2024年04月16日 21:50 最後更新:22:35

立法會今天(4月16日)召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會上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及工聯會梁子穎均關注,特首政策組進行的研究不對外公開的做法,認為並非所有報告都不能公開,除了一些敏感話題報告外的成果理應公開,對香港市民或企業也有幫助。江玉歡又指,一些研究如旅遊巴泊位的研究用了90多萬元去做報告,做完研究但仍有旅遊巴擾民的問題。

高人話,外界或許有點誤解,以為特首政策組的研究都是保密的,其實並非如此。特首政策組一年外判的研究費用2000多萬元,當中很多研究是公開的。他們選題時也有和政策局溝通,確保做出來的研究政策局能用得著。

高人形容,政府決策前多做研究,了解情況,然後才作出決定,比拍腦袋決策科學得多。但事實上不能說做了一個旅遊巴泊位研究就馬上可以解決相關問題,但做了研究可以讓政策局有更多數據和科學分析,以供參照。

他說,特首政策組有部分研究不公開,涉及費用大約1000多萬,包括就不同問題做的民調,以及其他合約研究,保密的研究有兩大類,主要是和施政報告相關的前期研究,以及就政府內部醖釀中的政策作研究,例如了解外界有無其他可行的政策選項,或者作為「紅隊」,挑戰現有構思中的政策,找出其中漏洞。由於這些研究和政府即將推出的政策緊密關連,故有保密的需要。

高人分析,特首政策組的預算和過去差不多,但本屆政府謀劃的新項目很多,涉及眾多未來的規劃,以有限資源完成更多工作,協助政府作科學決策,殊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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