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均被判緩刑。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其中前任議員何俊仁被判囚12個月,緩刑2年;前民主黨主席楊森因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遊行,今午被判囚8個月,緩刑1年。二人下午約六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見記者,他們對於法官採取的量刑起點感到十分失望,認為就和平集會的判決量刑起點比以往高。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其餘被告月初均被裁定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罪成,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首次被定罪;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因參與前年8月31日灣仔至中環遊行,上周三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首案定罪7人今早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2案預計會於下午一同由法官胡雅文判刑。
何俊仁指,法官以非常負面的角度定義和平集是否有罪,指控集會破壞社會秩序。他又說,過往和平集會的案例,均是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罰款,無法相信是次案件的量刑起點為18個月。
他指,雖然自己得到緩刑,但認為是仍然十分重的刑罰,並對其他人被判即時入獄感到十分痛心。何俊仁說,他會再與律師商討,不排除進行上訴。
楊森亦表示對判刑感到驚訝,不滿法官將和平示威與2019年的社會不安扯上關係,對於判決亦感到匪夷所思及很詫異。他強調,和平示威是基本人權,相信會就判決上訴,個人亦支持其他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