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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歐盟使團:堅決反對歐盟公然插手干預香港司法

政事

中國駐歐盟使團:堅決反對歐盟公然插手干預香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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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歐盟使團:堅決反對歐盟公然插手干預香港司法

2021年04月17日 23:23 最後更新:23:27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李柱銘等9人,前年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昨天判囚8至18個月,四人被判緩刑。歐盟表示,10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為和平抗議被判刑,是民主空間縮小及自由受侵蝕的進一步跡象,認為香港事態發展令外界質疑中方履行國際承諾的意願,有關做法破壞信任,亦影響中歐關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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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回應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相關案件被告人因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被依法定罪,香港法院已公佈判決理由和量刑標準。如對判決有異議,當事人可依法上訴,其合法權利依法得到保障。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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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批評,歐方完全無視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嚴格依照《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的基本事實,公然插手干預中國香港的司法活動,是以自身價值觀為標準對法治的嚴重踐踏,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中方強調,今日之中國,早已不是西方可以為所欲為的時代。中方嚴正要求歐盟恪守不干涉內政這一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以維護中歐關係健康順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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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集會黎智英等七人參與非法集結終極上訴 終審庭6.24審理

2024年03月05日 14:52 最後更新:15:42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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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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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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