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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完善選舉制度 多管齊下重回正軌

星島日報

【來論】完善選舉制度 多管齊下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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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完善選舉制度 多管齊下重回正軌

2021年04月18日 03:00 最後更新:04:30

  特區政府日前通過《二○二一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見證「愛國者治港」原則得以實施,相關法例正式投入使用,為接下來的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等連串選舉活動提供有力法律依據,預示日後一切選舉行為、入閘標準均有法可依,為接下來的每一場選戰打好堅實基礎。修訂的法例通過後,正式確定選委會由一千二百人增至一千五百人,優化和調整界別分組,選委會界別分組投票人成分改變,不同功能界別選民亦相應改變。調整後的法例可謂一環扣一環,由上至下、由團體至基層各層面理順規律,一舉多得,一針見血,為紛亂多時的香港政治生態開出一劑良藥,也是香港由亂轉治後,社會政治生態的又一飛躍,意義重大。
  政府修訂後的有關條例草案,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精神,堅守《基本法》原則,主要體現在各組成比例及成分上。新制度在選委會方面,引入全國性團體、基層社團和同鄉社團等代表;在立法會方面,九十個議席劃分為四十席選委會界別、三十席功能組別,另有二十席分區直選議員。可見選舉制度經完善後,涵蓋範圍更廣,更具廣泛代表性,顧及不同界別、不同階層需要,體現以民為本的原則,尤其在基層人士、愛國團體等方面,充分體現以上新增團體的重要性,肯定其多年在愛國愛港事務上的突出貢獻。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反對派暴力濫炒鬧劇禍港多年,市民已極不耐煩。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相關決定是在最關鍵的時刻,開出的最有效藥方,多管齊下,從選委、候選人等成分比例上作出調整,進行一系列數據微調,結果是連帶出整個議會秩序修正的效果。完善相關法例的決定雖是一次針對操作,然而整體影響良好,一舉矯正香港自由制度下,在選舉上的負面影響,堵塞原有制度漏洞,驅趕以往立法會內的歪風邪氣,讓亂港分子再沒有任何借題發揮的機會,帶來的必將是更光明前景,一劑即藥到病除,完全從根本上修正反對派癱瘓立法會的「老大難」問題。
  此外,特區政府通過設立正面及負面清單,分別明確符合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行為判定標準。在條例草案中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制定明確清晰的界定標準,是在普通法框架下,吸取成文法優點的有效嘗試,讓市民清楚理解法例要求,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爭議。這意味着日後愛國者治港的界線和定義將更備受社會理解認同,完全杜絕亂港分子濫炒行徑,暴力等不得人心的極端行為將受到社會唾棄。相信各項要素經修正後,必將是社會重回正軌的良好開端。
  香港社會是多元社會,有着和衷共濟的精神,事無大小均會平衡各界利益,以示公平。新增的界別、議會組成更能說明香港社會現狀,涵蓋了基層、專業人士、商界等社會各階層,團體覆蓋比例廣,有更高的忍受性,讓不同界別的人士持有平等發聲機會,更具代表性。這充分體現了香港社會結構多元,社會組成多元的特點,與香港現存的各界別成分相對應,符合香港社會實質。修改後的法案照顧不同階層需要,最有效達致和而不同的效果,充分體現同舟共濟、和諧共進的香港精神,實是最行之有效、最適合香港社會現狀的選舉制度模式。
  特區政府通過相關條例充分體現《基本法》精神,日後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必將落到實處,在每一次大大小小的選舉中定必發揮積極影響,從選舉制度上完善香港法例,充分發揮積極影響,為社會各界永葆香港繁榮穩定,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注入更堅定信心。相信歷經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系列法例審議後,香港將迎來嶄新面貌,一改以往頹狀,重回正軌,在世界的東方發光發亮,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投入粵港澳大灣建設作出積極貢獻,乃至超越以往的繁榮,讓東方之珠大放異采。
  張學修(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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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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