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渠蓋襲清路障男頭縫10針 裝修判頭承認有意圖傷人

政事

涉渠蓋襲清路障男頭縫10針 裝修判頭承認有意圖傷人
政事

政事

涉渠蓋襲清路障男頭縫10針 裝修判頭承認有意圖傷人

2021年04月20日 13:19 最後更新:13:28

被告面對3項控罪。

男子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清理路障期間,疑被人以渠蓋襲擊頭部受傷,需縫10針。事後警方拘捕一名涉事裝修判頭,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稱認為事主是「白衣人」,意圖襲擊年輕人,所以他才會攻擊事主。事後,事主左邊頭頂頭皮須縫10針。

被告梁啟樂(33  歲,工程公司判頭)現面對有意圖而傷人、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 3 項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惡意傷害男子 X、同日同地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掛耳式口罩。他今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另外兩罪則留待法庭存檔。

前年示威人士多次堵路。資料圖片

前年示威人士多次堵路。資料圖片

案情指,事主X於當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自發移開路障,試圖疏導交通。不久X被約10名示威者包圍、恐嚇及包圍,並叫他停手。X隨即拿出流動電話,試圖拍攝示威者。突然,被告手拎沉重硬物擊打X頭部,導致X失去知覺倒地。X有數十秒後恢復知覺,遭一群人包圍,指罵叫他離開。及後X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診斷結果為左邊頭頂頭皮4厘米裂傷,共縫了10針,左前臂擦傷發紅。

警方於2019年12月31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當日與朋友在旺角用晚膳,沒有參與非法集結。閒逛至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時,他看見X身穿白衣,手持長形物件像是想襲擊人,被告以為他是「白衣人」之一,遂拾起一塊長方形鐵擲向該人,其過程遭公開媒體錄下。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