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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渠蓋襲清路障男頭縫10針 裝修判頭承認有意圖傷人

政事

涉渠蓋襲清路障男頭縫10針 裝修判頭承認有意圖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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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渠蓋襲清路障男頭縫10針 裝修判頭承認有意圖傷人

2021年04月20日 13:19 最後更新:13:28

被告面對3項控罪。

男子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清理路障期間,疑被人以渠蓋襲擊頭部受傷,需縫10針。事後警方拘捕一名涉事裝修判頭,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稱認為事主是「白衣人」,意圖襲擊年輕人,所以他才會攻擊事主。事後,事主左邊頭頂頭皮須縫10針。

被告梁啟樂(33  歲,工程公司判頭)現面對有意圖而傷人、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 3 項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惡意傷害男子 X、同日同地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掛耳式口罩。他今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另外兩罪則留待法庭存檔。

前年示威人士多次堵路。資料圖片

前年示威人士多次堵路。資料圖片

案情指,事主X於當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自發移開路障,試圖疏導交通。不久X被約10名示威者包圍、恐嚇及包圍,並叫他停手。X隨即拿出流動電話,試圖拍攝示威者。突然,被告手拎沉重硬物擊打X頭部,導致X失去知覺倒地。X有數十秒後恢復知覺,遭一群人包圍,指罵叫他離開。及後X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診斷結果為左邊頭頂頭皮4厘米裂傷,共縫了10針,左前臂擦傷發紅。

警方於2019年12月31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當日與朋友在旺角用晚膳,沒有參與非法集結。閒逛至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時,他看見X身穿白衣,手持長形物件像是想襲擊人,被告以為他是「白衣人」之一,遂拾起一塊長方形鐵擲向該人,其過程遭公開媒體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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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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