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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學生報考為名詐騙8.8萬 音樂教師准保釋6月再訊

社會事

以代學生報考為名詐騙8.8萬  音樂教師准保釋6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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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學生報考為名詐騙8.8萬 音樂教師准保釋6月再訊

2021年04月20日 17:30 最後更新:17:30

63歲女中學音樂教師疑於2010至2018年間以代客報考音樂考試為名,詐騙學生及家長,並向他們發出偽造的證書,涉騙取考試費共8.8萬元,被控11項欺詐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東區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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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把案件押至6月1日再訊,給予辯方時間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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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龔慧雯據了解曾任真光女子中學音樂教師,被控11項欺詐罪指,她虛假地向11名事主表示,會安排他們參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的鋼琴級試、樂理試及演奏級文憑試等,以欺騙每場考試所需費用,並意圖詐騙,誘使11名學生或他們的家長向她繳付考試費,而令自己獲益,當中有學生持續被騙3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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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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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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