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利用空運貨物走私穿山甲鱗片,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18個月。
香港海關人員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查一件從尼日利亞到港的空運貨物,發現約56公斤穿山甲鱗片,並拘捕一名38歲涉案男子。
根據《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社會事
一名男子因利用空運貨物走私穿山甲鱗片,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18個月。
香港海關人員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查一件從尼日利亞到港的空運貨物,發現約56公斤穿山甲鱗片,並拘捕一名38歲涉案男子。
根據《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
海關破獲一宗價值1億元的電子零件走私案,拘捕一名53歲自稱貨運公司付貨人代表的女子。
海關本月4日截查一架準備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再船上報稱裝有鋁合金的貨櫃時,發現內有大量電子廢料堆放在紙箱上,當中有大量不在貨物清單的物品,包括新的集成電路、電腦伺服器、路遊器、手提電腦等舊電子產品及廢料。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高級調查主任張業泰表示,由於電子廢料及產品常見走私運往內地,不排除此次檢獲的產品最終會轉運內地。海關相信這些舊電子產品及廢料會被回收及提取有用物料,過程中會燃燒及使用化學物料,並會產生大量有害物質。
海關表示,國際間對有害廢物轉移受巴賽爾公約條例規管,國家是公約的締約國,因此條例適用於香港。根據公約,相關物料要先得到馬來西亞政府批准進口,環保署才會發出許可證,海關行動履行了國際義務及體現巴賽爾公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