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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何俊仁及李柱銘就8.18案裁決及判刑提上訴

香港電台

黎智英、何俊仁及李柱銘就8.18案裁決及判刑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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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何俊仁及李柱銘就8.18案裁決及判刑提上訴

2021年04月21日 18:32 最後更新:19:30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派人士何俊仁及李柱銘就8.18未經批准集結案的裁決及判刑提出上訴。黎智英亦就8.31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判刑申請減刑。

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案件,黎智英、何俊仁及李柱銘等,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罪成,黎智英被判入獄12個月,何俊仁、 李柱銘各判緩刑兩年。

至於前年8月31日的集會及遊行案件,黎智英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8個月,其中兩個月刑期與8.18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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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決議 促停止誣衊抹黑及干預香港事務

2024年04月26日 04:25 最後更新:04:40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但歐洲議會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並應確保有關《香港國安法》及《條例》的評論公正、持平及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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