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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警致電要求到警署錄取口供 7人受騙無金錢損失

社會事

男子冒警致電要求到警署錄取口供  7人受騙無金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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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警致電要求到警署錄取口供 7人受騙無金錢損失

2021年04月21日 22:39 最後更新:22:48

警方今日收到7名市民查詢,指近日收到一名陌生男子來電,對方自稱為一名駐守警察總部的警員。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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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男子並提供一個警員編號,指事主涉及刑事案件,要求他們前往灣仔警署錄取口供。由於該名男子能提供事主的個人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及住址,部分事主因而信以爲真,遂前往或致電灣仔警署報案室查詢,經了解後,他們懷疑受騙。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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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證實沒有警務人員相約事主錄取口供,警方相信騙徒所提供的警員編號為虛構,案件列作「求警協助」,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涉案事主於事件中沒有金錢損失。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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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接手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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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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